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
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现对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项目地点: (略) 洞阳镇鲤鱼塘路和康万路交汇处西北角。
(3)调查范围:地块东至北辰小区,南至康万路,西至鲤鱼塘路,北至金阳消防救援站,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22904.79平方米。
(4)地块现状:地块闲置待开发。
(5)地块历史: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历史 (略) 洞阳镇北园村农用地及居民宅基地,地块于2004年11月8日以(2004)政国土字第903号审批单、2010年2月2日以(2010)政国土字第147号审批单、2016年4月7日以(2016)政国土字第561号审批单、2017年8月1日以(2017)政国土字第1226号审批单对地块进行征收,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一直未启动建设。2017年地块西北角建设金阳消防救援站临时项目部,2019年搬离拆除。2015年以(2015)浏政地出字105号地块南侧出让给浏阳经 (略) ,(2018)浏政土储字第27号审批单收回,2018年以(2018)浏政地出字022号地块北侧出让给浏阳经开区恒康 (略) ,(2018)浏政土储字第30号审批单收回。2019年7月1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金阳新城经开区组团北园等6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地块变更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2021年以(2021) (略) 114号地块整体 (略) 金阳新城 (略) ,2023年9月14日,土储中心以(2023)浏政土储字第J164号批单收回地块使用权,地块待开发。征收后地块经过多次土地流转,地块均未开发建设。
(6)地块规划: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商住混合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商住混合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现对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项目地点: (略) 洞阳镇鲤鱼塘路和康万路交汇处西北角。
(3)调查范围:地块东至北辰小区,南至康万路,西至鲤鱼塘路,北至金阳消防救援站,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22904.79平方米。
(4)地块现状:地块闲置待开发。
(5)地块历史:浏阳经开区洞阳片区02#地块历史 (略) 洞阳镇北园村农用地及居民宅基地,地块于2004年11月8日以(2004)政国土字第903号审批单、2010年2月2日以(2010)政国土字第147号审批单、2016年4月7日以(2016)政国土字第561号审批单、2017年8月1日以(2017)政国土字第1226号审批单对地块进行征收,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一直未启动建设。2017年地块西北角建设金阳消防救援站临时项目部,2019年搬离拆除。2015年以(2015)浏政地出字105号地块南侧出让给浏阳经 (略) ,(2018)浏政土储字第27号审批单收回,2018年以(2018)浏政地出字022号地块北侧出让给浏阳经开区恒康 (略) ,(2018)浏政土储字第30号审批单收回。2019年7月1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金阳新城经开区组团北园等6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地块变更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2021年以(2021) (略) 114号地块整体 (略) 金阳新城 (略) ,2023年9月14日,土储中心以(2023)浏政土储字第J164号批单收回地块使用权,地块待开发。征收后地块经过多次土地流转,地块均未开发建设。
(6)地块规划: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商住混合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商住混合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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