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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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自治区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5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相关人员联合评审,确定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5日。

如对试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恺,0771—*。


附件: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略) 柳城县, (略) 兴安县、永福县, (略) 万秀区、苍梧县, (略) 港口区, (略) 钦北区, (略) *川县, (略) 右江区、凌云县,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 (略) 兴宾区、金秀瑶族自治县、武宣县, (略) 天等县。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自治区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5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相关县(市、区)申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相关人员联合评审,确定2024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5日。

如对试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恺,0771—*。


附件: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名单

(略) 柳城县, (略) 兴安县、永福县, (略) 万秀区、苍梧县, (略) 港口区, (略) 钦北区, (略) *川县, (略) 右江区、凌云县, (略) 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 (略) 兴宾区、金秀瑶族自治县、武宣县, (略) 天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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