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学生公寓楼及专家楼拟调整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学生公寓楼及专家楼拟调整公示
(略) (略) 学生公寓楼及专家楼位于鼓楼区杨桥西路1 (略) 福 (略) 内,已取得规划许可。现申请变更如下:
1. 将学生楼南侧电梯上升至屋面层(即19层);
2. 在学生楼屋面室外晾晒区处增加顶盖;
3. 将学生3F层高由4.5米降为4.3米。
综上,学生楼H1由63.8米变更为63.7米,H2由65.3米调整为65.4米。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后,该项目计容面积由原审批26373.08平方米降至26220.36平方米。调整后方案及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原审批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
(略) (略) 学生公寓楼及专家楼位于鼓楼区杨桥西路1 (略) 福 (略) 内,已取得规划许可。现申请变更如下:
1. 将学生楼南侧电梯上升至屋面层(即19层);
2. 在学生楼屋面室外晾晒区处增加顶盖;
3. 将学生3F层高由4.5米降为4.3米。
综上,学生楼H1由63.8米变更为63.7米,H2由65.3米调整为65.4米。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后,该项目计容面积由原审批26373.08平方米降至26220.36平方米。调整后方案及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1.原审批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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