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改扩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改扩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改扩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泰达国际 (略) 改扩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泰达国际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1号泰达国际 (略) 核医学科一层ECT中心

联合泰泽 (略)

泰达国际 (略) 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9.8万元),改扩建使用*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医院原核医学科一层设有ECT中心和PET/CT中心,ECT中心使用4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9mTc(锝-99m)、201Tl(铊-201)、131I(碘-131)、89Sr(锶-89),PET/CT中心使用3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1C(碳-11)、13N(氮-13)、18F(氟-18)。本项目拟对ECT中心进行局部改建,新增使用99Mo-99mTc(钼锝发生器,日最大操作量3.70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0E+07Bq,年最大用量9.25E+12Bq),在ECT中心源库内淋洗99mTc;新增使用核素123I(碘-123,日最大操作量3.70E+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0E+06Bq,年最大用量2.66E+10Bq);增加核素99mTc的使用量(改扩建后日最大操作量8.88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8.88E+07Bq,年最大用量2.22E+13Bq),其他核素使用量保持不变。拟将现ECT中心男、女更衣室及网络设备机房改建为第三显像室(SPECT),配备一台SPECT设备,用于显像诊断。改扩建后,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17E+08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拟对核医学科ECT中心局部改造区域采取辐射防护屏蔽措施;

(2)核医学ECT中心工作场所分区布局合理并设置相应标识,从事放射性操作的房间门外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3)核医学科ECT中心配备易去污的清洗及去污设备,仅供核医学科使用;

(4)核医学科ECT中心设有分装、质控(活度测定)手套箱;

(5)核医学科ECT中心设有新风系统送风及专用的排风系统;

(6)核医学科ECT中心产生的放射性废液由专用的排水管道排入核医学科西北侧地下衰变间的衰变罐中,静置衰变满足相关要求后,经审管部门审核准许后经自建污水 (略) 政管网;

(7)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放射性废物桶中,暂存于废物室,暂存时间满足HJ1188的要求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 2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核医学科ECT中心已配备1台便携式X-γ巡测仪、2台表面污染监测仪、5台个人剂量报警仪、4台活度计以及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本次新增1个个人剂量计和1个个人剂量报警仪。

(报告书填写)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改扩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泰达国际 (略) 改扩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泰达国际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1号泰达国际 (略) 核医学科一层ECT中心

联合泰泽 (略)

泰达国际 (略) 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9.8万元),改扩建使用*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医院原核医学科一层设有ECT中心和PET/CT中心,ECT中心使用4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9mTc(锝-99m)、201Tl(铊-201)、131I(碘-131)、89Sr(锶-89),PET/CT中心使用3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1C(碳-11)、13N(氮-13)、18F(氟-18)。本项目拟对ECT中心进行局部改建,新增使用99Mo-99mTc(钼锝发生器,日最大操作量3.70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0E+07Bq,年最大用量9.25E+12Bq),在ECT中心源库内淋洗99mTc;新增使用核素123I(碘-123,日最大操作量3.70E+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0E+06Bq,年最大用量2.66E+10Bq);增加核素99mTc的使用量(改扩建后日最大操作量8.88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8.88E+07Bq,年最大用量2.22E+13Bq),其他核素使用量保持不变。拟将现ECT中心男、女更衣室及网络设备机房改建为第三显像室(SPECT),配备一台SPECT设备,用于显像诊断。改扩建后,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17E+08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拟对核医学科ECT中心局部改造区域采取辐射防护屏蔽措施;

(2)核医学ECT中心工作场所分区布局合理并设置相应标识,从事放射性操作的房间门外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3)核医学科ECT中心配备易去污的清洗及去污设备,仅供核医学科使用;

(4)核医学科ECT中心设有分装、质控(活度测定)手套箱;

(5)核医学科ECT中心设有新风系统送风及专用的排风系统;

(6)核医学科ECT中心产生的放射性废液由专用的排水管道排入核医学科西北侧地下衰变间的衰变罐中,静置衰变满足相关要求后,经审管部门审核准许后经自建污水 (略) 政管网;

(7)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放射性废物桶中,暂存于废物室,暂存时间满足HJ1188的要求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 2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核医学科ECT中心已配备1台便携式X-γ巡测仪、2台表面污染监测仪、5台个人剂量报警仪、4台活度计以及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本次新增1个个人剂量计和1个个人剂量报警仪。

(报告书填写)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