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祥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喷粉线项目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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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祥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喷粉线项目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略) (略) 扩建喷粉线项目

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由于公司发展需求,决定扩建喷粉生产线(含除油陶化清洗工序),喷粉车间租用另外地址的厂房, (略) 横栏镇新茂工业大道40号第二幢一楼之二,喷粉车间中心坐标为:北纬22°32"45.683";东经113°13"52.587"。喷粉车间位于现有项目的南面,距离约为39m。

扩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计划新招员工约10人,扩建项目主要为原有项目配套的喷粉工艺,年喷粉的产品为:天花灯20万件/年、筒灯20万件/年、壁灯10万件/年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7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 (略) (略) 扩建喷粉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横)环建表〔2023〕0051号。目前,项目的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毕,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试产。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纳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项目喷粉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喷粉柜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和未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沉降后通过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粉末固化、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SO2、NOx和烟尘以及烟气黑度。固化过程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营运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车间内生产设备的噪声和原材料、半成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对生产设备采取适当有效的降噪措施如消声、减震等,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导致的高噪声污染;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结构。对于交通噪声,设置绿化隔音带进行隔音。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司现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①竣工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②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5年1月2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陈文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横栏镇新茂工业大道40号第二幢一楼之二

(略) (略)

2024年1月22日

, (略) ,中山

(略) (略) 扩建喷粉线项目

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由于公司发展需求,决定扩建喷粉生产线(含除油陶化清洗工序),喷粉车间租用另外地址的厂房, (略) 横栏镇新茂工业大道40号第二幢一楼之二,喷粉车间中心坐标为:北纬22°32"45.683";东经113°13"52.587"。喷粉车间位于现有项目的南面,距离约为39m。

扩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计划新招员工约10人,扩建项目主要为原有项目配套的喷粉工艺,年喷粉的产品为:天花灯20万件/年、筒灯20万件/年、壁灯10万件/年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7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 (略) (略) 扩建喷粉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横)环建表〔2023〕0051号。目前,项目的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毕,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试产。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纳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横栏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项目喷粉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喷粉柜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和未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沉降后通过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粉末固化、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SO2、NOx和烟尘以及烟气黑度。固化过程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营运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车间内生产设备的噪声和原材料、半成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对生产设备采取适当有效的降噪措施如消声、减震等,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导致的高噪声污染;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结构。对于交通噪声,设置绿化隔音带进行隔音。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司现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①竣工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②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5年1月2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陈文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横栏镇新茂工业大道40号第二幢一楼之二

(略) (略)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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