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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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30 文章来源: (略) 吉阳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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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
三亚 (略) "
(略) 吉阳区三亚高铁站以北、育新路以东地块
海南 (略)
新建水质净化厂一座,设计规模为远期(2030 年)规模为10.0万 m3/d,近期(2025 年)规模为5万 m3/d。总占地面积为 8ha,其中近期工程征地占地面积约 3.80ha,本次环评仅评价近期5万 m3/d规模内容。水质净化厂采用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采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工艺;二级生物处理采用“改良 AAO 生化池”工艺;后端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回用于周边绿化浇灌及景观河道生态补水。出水水质执行项目尾水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附属设施、工艺管道、电气及自动控制、相关配套工程基础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一、 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中的”,项目的建 (略) 产业政策。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 (略) 地方产业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相关政策。
1)项目位于三亚高铁站以北、育新路以东地块,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敏感点居民位于项目东南侧,对区域影响较小。 2)根据与《三亚抱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叠图可知,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用地符合规划; 3)厂址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无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有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本项目工程收集的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标准。根据项目设计出水量(50000t/d)及出水标准,项目污染物出厂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547.5t/a、NH3-N18.25t/a、TN 182.5t/a、TP3.65t/a。根据本环评推算,现状出水水量为(42214t/d),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462.24t/a、NH3-N15.62t/a、TN 154.1t/a、TP3.08t/a。通过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 CODcr、NH3-N、TP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项目场地现状为灌木丛及行道树,周边为水田,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存在。建设区范围内无重点风景名胜、自然景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水质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限值,上游300m至下游2800m水质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水质现状满足《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金鸡岭桥-三亚桥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要求。本项目北、东、南界及敏感点位监测布点的声环境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西界靠近育秀路一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24-01-30 文章来源: (略) 吉阳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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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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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吉阳区三亚高铁站以北、育新路以东地块
海南 (略)
新建水质净化厂一座,设计规模为远期(2030 年)规模为10.0万 m3/d,近期(2025 年)规模为5万 m3/d。总占地面积为 8ha,其中近期工程征地占地面积约 3.80ha,本次环评仅评价近期5万 m3/d规模内容。水质净化厂采用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采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工艺;二级生物处理采用“改良 AAO 生化池”工艺;后端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回用于周边绿化浇灌及景观河道生态补水。出水水质执行项目尾水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附属设施、工艺管道、电气及自动控制、相关配套工程基础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一、 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中的”,项目的建 (略) 产业政策。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 (略) 地方产业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相关政策。
1)项目位于三亚高铁站以北、育新路以东地块,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敏感点居民位于项目东南侧,对区域影响较小。 2)根据与《三亚抱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叠图可知,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用地符合规划; 3)厂址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无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有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本项目工程收集的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标准。根据项目设计出水量(50000t/d)及出水标准,项目污染物出厂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547.5t/a、NH3-N18.25t/a、TN 182.5t/a、TP3.65t/a。根据本环评推算,现状出水水量为(42214t/d),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462.24t/a、NH3-N15.62t/a、TN 154.1t/a、TP3.08t/a。通过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 CODcr、NH3-N、TP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项目场地现状为灌木丛及行道树,周边为水田,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存在。建设区范围内无重点风景名胜、自然景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水质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限值,上游300m至下游2800m水质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水质现状满足《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金鸡岭桥-三亚桥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要求。本项目北、东、南界及敏感点位监测布点的声环境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西界靠近育秀路一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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