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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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对内蒙古 (略) 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3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 (略) 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兰 (略) (略) 厂内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兰 (略)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E106°55′26.88,N41°1′26.72″,项目占地面积5000m2。本项目租赁团羊水泥原有1座5000m3原料贮罐,1座1500m3尾料储罐,球磨机及配套粉磨辅机、微机配料、物料输送设备、吨包机、630kwh变压器1台等设备,并新建全封闭原料堆棚2座,粉磨车间1座;购置风选、磁选、筛选一体机设备一套及配套设备,形成年处理15万吨烧渣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

1. 废气:

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 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

(1)全封闭粉磨车间内设球磨机、磁选机、风选机、振动筛、细磨机、吨包机等主要设备,以上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原料储罐罐顶和尾料储罐罐顶分别设置一套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原料、产品装卸包装及堆存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全封闭+洒水抑尘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喷淋水部分随产品带走,部分蒸发,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控制车速等降噪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车间散落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原料储罐综合利用。尾料渣经尾料储罐收集后外售。废机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车间地面、原料及产品库房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1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对内蒙古 (略) 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3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 (略) 年处理15万吨烧渣综合利用项目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兰 (略) (略) 厂内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于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兰 (略)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E106°55′26.88,N41°1′26.72″,项目占地面积5000m2。本项目租赁团羊水泥原有1座5000m3原料贮罐,1座1500m3尾料储罐,球磨机及配套粉磨辅机、微机配料、物料输送设备、吨包机、630kwh变压器1台等设备,并新建全封闭原料堆棚2座,粉磨车间1座;购置风选、磁选、筛选一体机设备一套及配套设备,形成年处理15万吨烧渣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

1. 废气:

施工期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应加盖蓬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 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加强保养使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等;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加强发动机的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运营期

(1)全封闭粉磨车间内设球磨机、磁选机、风选机、振动筛、细磨机、吨包机等主要设备,以上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原料储罐罐顶和尾料储罐罐顶分别设置一套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原料、产品装卸包装及堆存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全封闭+洒水抑尘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喷淋水部分随产品带走,部分蒸发,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控制车速等降噪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车间散落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原料储罐综合利用。尾料渣经尾料储罐收集后外售。废机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车间地面、原料及产品库房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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