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彩色成色剂、3000吨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及旧装置技改优化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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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彩色成色剂、3000吨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及旧装置技改优化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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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上海 (略) (以下简称“瑞年化工”),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位
(略) 金山区海金路 588 号,厂区总占地面积 43636m2(约 65.5 亩)。瑞年化工自
主研发并生产感光材料及中间体、传真纸压敏成份、热敏材料及中间体、染料及助剂
品等产品,主要应用在涂布纸、无碳复写纸领域,是全世界生产品种最多,产量最大
的热、压敏成色剂生产商。
2005 年 8 月瑞年化工委托编制的《上海 (略) 压敏成色剂、热敏
成色剂、食用抗氧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 2005 年 11 (略) 环境保护局审
批,审批文号为“沪环保许管〔2005〕1515 号”。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压敏成色剂生
产装置、热敏成色剂生产装置、食用抗氧剂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变电站、循环水、
冷冻站、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和办公楼等辅助设施,生产规格为年产
压敏成色剂 800 吨、热敏成色剂 3000 吨、食用抗氧剂 200 吨。
2010 年瑞年化工对“上海 (略) 压敏成色剂、热敏成色剂、食用
抗氧化剂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压敏成色剂 800 吨、热敏成色剂
1000 吨,2010 年 8 (略) 环境保护局对《上海 (略) 建设项目(一
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文号为“沪环保许评〔2010〕524 号”。二期
项目(年产压敏成色剂 2000 吨、食用抗氧剂 200 吨)瑞年化工至今未建设,已取消且
不再建设。
瑞年化 (略) 场前景的预估,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计划在现有压敏精制车
间内新增彩色成色剂生产设备,在现有压敏合成车间内新增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新
增彩色成色剂 1000t/a、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成色剂复合材料)3000t/a。
同时,企业自从 2010 年 8 月竣工验收运营至今,随着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
现有产品部分生产设备已老旧,本次拟将各生产车间内老旧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更换
成同等规模、节能环保的新设备,增加自动化控制系统;实验室通风橱更换成全新设
备;并对储罐区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为双层罐等)。现有项目升级改造后,现有项目产
品产能、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化,除能耗、水耗降低外,其他产排污情况不变。
待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规模为压敏成色剂 800t/a、热敏成色剂 1000t/a、彩色
成色剂 1000t/a、高分子材料 3000t/a。
1
2、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本项
目清洁生产水平具有同行业较先进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 环境空气
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 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
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
根据 2022 (略) 金 (略)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
标区。根据引用及补充监测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非*烷总烃的 1 小时平均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浓度限值要求,*醇、氨、硫化氢、氯化
氢、*苯及硫酸雾的 1 小时平均浓度以及*醇、氯化氢、硫酸雾的日平均浓度均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氮
氧化物的 1 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2 二级中的浓度限制要求。
3.2 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
3.3 噪声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企业厂界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3.4 土壤
引用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及石油烃
( C10-C40 ) 均 能 满 足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VOCs 中检出项为 1,2-二氯*烷,可满足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SVOCs 均未检出。
3.5 地下水
根据监测结果,溶解性总固体(MW3)、总硬度(MW3)、氯化物(MW3)、氨氮
(MW1、MW3、MW5)、耗氧量(MW1、MW2)、锰(MW3)、铅(MW1)、砷(MW1)
超 标 , 其 余 点 位 的 监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各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可 达 到 《 地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浓度满足沪环土〔2020〕
2
62 号文附件 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要求,VOCs 检出物为苯、*苯、1,2-二氯*烷,SVOCs 检出物为苯胺,其他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项目所在园区距离杭州湾最近约 1.5km,区域为海域冲击成*,氯化物、总硬
度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区域本底有关;锰超标反应了上海地区地下水的水质特点;本项
目不涉及铅、砷,铅、砷超标可能是历史活动对地块内地下水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
该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所以不产生风险;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
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审查意见文号:沪环函〔2022〕43 号)》中地下水
现状监测数据对比可知,在碳谷绿湾产业园内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超标,由于本项
目位于碳谷绿湾产业园内,厂区地下水可能受区域影响,地下水体与地表存在相互补
给所致。
4、污染物排放及配套措施
4.1 废气
本项目彩色成色剂和高分子材料工艺废气、中间槽罐废气收集收集进入现有“二
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RCO”处理后通过 DA004 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
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本项目新增的污水处理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碱
洗塔”处理后通过 DA002 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
求;实验废气收集进入新增的“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DA006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
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非正常工况下,DA002 排气筒所有污染物仍能达标排放;
DA004 排气筒出口*酸、颗粒物、*烯酸、硫酸雾、*酸酐达标外,其他各污染物均
超标;DA006 排气筒可达标。
4.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源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尾水、
设备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污水和实验室废水。经金 (略) 处理后由上
海石化 2#排口外排杭州湾。
本项目建成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
3
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山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3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进行存放,实行分类收集。厂区
内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为一层建筑,位于厂区内西侧,内部地面为环氧地坪,并在门口
设置围堰,外部为水泥硬化地面。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为 214.5m2,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具有防渗、防淋、防泄漏、防风、
防晒等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存放的标志牌。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 186.5t/a,根据现有运行经验,危险废物每月清运一次,厂区
内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设计贮存能力为 250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187t/a,厂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所需,且满足《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中规定的至少
15 天贮存能力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可行。
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暂存,各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为一层建筑,占地面
积 58.5m2,设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容量为 70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4.2t/a,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能够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所需。且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建设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等要求,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能够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所需。
4.4 噪声
本次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新增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噪声源强约为 75~80dB(A)。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
消声和隔声等措施。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风机配套减振垫;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室内;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
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
5、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5.1 大气环境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故以项目厂界外延
2.5km 的矩形区域作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使用导则推荐 AERMOD 模
型进行预测,进行了项目的正常工况(叠加以新带老污染源、与项目相关在建拟建项
目污染源以及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非正常工况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下,PM10 的短期和长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二氧化氮的短期及长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醇、*苯、氯化氢、氨、硫化氢及硫酸雾的短期贡
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参考限值。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
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二类区)。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以及“以新带老”污染源后,各污染因子的在敏感点和最大落地
浓度点的叠加值也可以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厂界处非*烷总烃、PM10、*醇、*苯、硫酸雾及氯化氢的小时值
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标准要求,硫化氢、氨的
小时值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标准要求,非
* 烷 总 烃 在 厂 区 内 的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GB37822-2019)表 A.1 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1/1025-2016)表 3“工业区”标准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PM10、二氧化氮的短期贡献值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详解》推荐值,*醇、*苯、氯化氢、氨、硫化氢及硫酸雾的短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
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参考限值。企业应在日常
工作中应加强监测和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尽可能避免
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和持续。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5
5.2 废水
厂区现有工程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 2 中的三级标准。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水质与已建工程废水水质基本相同,且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水处理所需。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有效,水质符合纳管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
厂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的
三级标准。
5.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与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不得混放。企业所有的危险废物都能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且在建设单位生产之前应签订相应的处置合同范围内。
现有危废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建设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固废贮存场所贮存能力
均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求,依托可行。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
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4 声环境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四周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声
环境目标保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厂界达标可行性,声环境
影响可接受。
5.5 地下水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可能来自于物料或废水在输送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泄漏、
渗漏等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通过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源进行预测分析可知,项目事故性泄漏对地下水环
境的影响范围将控制在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厂区内生产区域、危废暂存间、废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处理,防
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6
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要求。
厂区内设有地下水永久监测井,定期对厂区内重点防渗区域的上下游进行跟踪监
测,预防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6 土壤
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沉降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以及运
营期内物料、废水管道破裂,导致物料、废水地面漫流,经地表垂直入渗的情况。
本次评价主要考虑*苯物料泄漏,污染物因垂直渗透作用进入土壤而对土壤环境
造成影响。根据预测,本项目持续泄漏的情况下,*苯在土壤中随时间不断向下迁移
过程,约500天时,土壤中*苯到达地下水位2.82m,1200天时*苯浓度超过《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要求,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本项目生产
装置均为密闭操作,物料在生产设备间内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转移,同时安排工作人
员定期巡视,可及时发现管道或装置物料的泄漏情况,一旦发现泄漏可及时采取措施
切断物料输入输出途径,及时利用吸油毡等措施吸附泄漏物料,可有效预防物料通过
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环境。
厂区内生产区域、危废暂存间、废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处理,防
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定期对厂区内土壤进行跟踪监测,预防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造成
污染影响。
综上,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7 生态
本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
区,无新增土地利用,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从生态影响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6、环境风险水平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苯、*醇、硫酸等。主要的风险单元主要为压敏
合成车间、储罐区及装卸站、危险品仓库、原料/成品仓库等。可能的事故类型为物料
泄漏造成大气污染以及遇静电或明火发生火灾爆炸导致次生污染的事故。本项目未新
增化学品种类,主要物料储存均依托现有罐区和仓库,储罐和仓库内主要物料储存量
7
不增加,仅增加周转量;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现有项目相同。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
IV+级,与企业现有环境风险水平相同。
经过预测,在本次评价设定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物质及
CO 的排放对评价范围内各关心处人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极小。
依托企业现有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本项目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地表水环境。现
有项目生产车间、罐区、危险废物仓库等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以防止事故时
物料泄漏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
处于可防控水平。
企业已有较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可在现有体系的
基础上进行完善。本项目可依托现有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在本次项目环评获批后,需针对新增内容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进行更新重新备案。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环境风险不突破现有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企业有效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
防控,符合工业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7、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 VOCS:1.9489t/a、颗粒物:0.0437t/a;
COD:3.176t/a、NH3-N:0.120t/a、TN:0.139t/a、TP:0.008t/a。其中 VOCs 需实施倍
量削减替代,NOx 实施等量削减替代,总量指标由金山碳谷绿湾产业园区平衡。颗粒
物实施无需总量削减替代,废水污染物无需实施总量削减替代。
8 公众意见采纳
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
单位在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电话,信件及纸质报告书查阅点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
见。
9、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要求,符合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其审查意见及环境管控要求;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有效落实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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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
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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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项目概况
上海 (略) (以下简称“瑞年化工”),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位
(略) 金山区海金路 588 号,厂区总占地面积 43636m2(约 65.5 亩)。瑞年化工自
主研发并生产感光材料及中间体、传真纸压敏成份、热敏材料及中间体、染料及助剂
品等产品,主要应用在涂布纸、无碳复写纸领域,是全世界生产品种最多,产量最大
的热、压敏成色剂生产商。
2005 年 8 月瑞年化工委托编制的《上海 (略) 压敏成色剂、热敏
成色剂、食用抗氧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 2005 年 11 (略) 环境保护局审
批,审批文号为“沪环保许管〔2005〕1515 号”。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压敏成色剂生
产装置、热敏成色剂生产装置、食用抗氧剂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变电站、循环水、
冷冻站、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和办公楼等辅助设施,生产规格为年产
压敏成色剂 800 吨、热敏成色剂 3000 吨、食用抗氧剂 200 吨。
2010 年瑞年化工对“上海 (略) 压敏成色剂、热敏成色剂、食用
抗氧化剂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压敏成色剂 800 吨、热敏成色剂
1000 吨,2010 年 8 (略) 环境保护局对《上海 (略) 建设项目(一
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文号为“沪环保许评〔2010〕524 号”。二期
项目(年产压敏成色剂 2000 吨、食用抗氧剂 200 吨)瑞年化工至今未建设,已取消且
不再建设。
瑞年化 (略) 场前景的预估,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计划在现有压敏精制车
间内新增彩色成色剂生产设备,在现有压敏合成车间内新增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新
增彩色成色剂 1000t/a、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成色剂复合材料)3000t/a。
同时,企业自从 2010 年 8 月竣工验收运营至今,随着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
现有产品部分生产设备已老旧,本次拟将各生产车间内老旧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更换
成同等规模、节能环保的新设备,增加自动化控制系统;实验室通风橱更换成全新设
备;并对储罐区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为双层罐等)。现有项目升级改造后,现有项目产
品产能、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化,除能耗、水耗降低外,其他产排污情况不变。
待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规模为压敏成色剂 800t/a、热敏成色剂 1000t/a、彩色
成色剂 1000t/a、高分子材料 3000t/a。
1
2、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本项
目清洁生产水平具有同行业较先进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 环境空气
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 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
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
根据 2022 (略) 金 (略)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
标区。根据引用及补充监测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非*烷总烃的 1 小时平均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浓度限值要求,*醇、氨、硫化氢、氯化
氢、*苯及硫酸雾的 1 小时平均浓度以及*醇、氯化氢、硫酸雾的日平均浓度均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氮
氧化物的 1 小时平均浓度及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2 二级中的浓度限制要求。
3.2 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
3.3 噪声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企业厂界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3.4 土壤
引用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及石油烃
( C10-C40 ) 均 能 满 足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VOCs 中检出项为 1,2-二氯*烷,可满足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SVOCs 均未检出。
3.5 地下水
根据监测结果,溶解性总固体(MW3)、总硬度(MW3)、氯化物(MW3)、氨氮
(MW1、MW3、MW5)、耗氧量(MW1、MW2)、锰(MW3)、铅(MW1)、砷(MW1)
超 标 , 其 余 点 位 的 监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各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可 达 到 《 地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浓度满足沪环土〔2020〕
2
62 号文附件 5《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要求,VOCs 检出物为苯、*苯、1,2-二氯*烷,SVOCs 检出物为苯胺,其他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项目所在园区距离杭州湾最近约 1.5km,区域为海域冲击成*,氯化物、总硬
度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区域本底有关;锰超标反应了上海地区地下水的水质特点;本项
目不涉及铅、砷,铅、砷超标可能是历史活动对地块内地下水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
该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所以不产生风险;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碳谷绿湾产业
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审查意见文号:沪环函〔2022〕43 号)》中地下水
现状监测数据对比可知,在碳谷绿湾产业园内地下水中氨氮、耗氧量超标,由于本项
目位于碳谷绿湾产业园内,厂区地下水可能受区域影响,地下水体与地表存在相互补
给所致。
4、污染物排放及配套措施
4.1 废气
本项目彩色成色剂和高分子材料工艺废气、中间槽罐废气收集收集进入现有“二
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RCO”处理后通过 DA004 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
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本项目新增的污水处理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碱
洗塔”处理后通过 DA002 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
求;实验废气收集进入新增的“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DA006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
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非正常工况下,DA002 排气筒所有污染物仍能达标排放;
DA004 排气筒出口*酸、颗粒物、*烯酸、硫酸雾、*酸酐达标外,其他各污染物均
超标;DA006 排气筒可达标。
4.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源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尾水、
设备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污水和实验室废水。经金 (略) 处理后由上
海石化 2#排口外排杭州湾。
本项目建成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三级标准
3
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山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3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进行存放,实行分类收集。厂区
内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为一层建筑,位于厂区内西侧,内部地面为环氧地坪,并在门口
设置围堰,外部为水泥硬化地面。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为 214.5m2,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具有防渗、防淋、防泄漏、防风、
防晒等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存放的标志牌。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 186.5t/a,根据现有运行经验,危险废物每月清运一次,厂区
内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设计贮存能力为 250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187t/a,厂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所需,且满足《关于进一
(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中规定的至少
15 天贮存能力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可行。
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暂存,各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为一层建筑,占地面
积 58.5m2,设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容量为 70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4.2t/a,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间能够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所需。且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建设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等要求,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能够满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所需。
4.4 噪声
本次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新增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噪声源强约为 75~80dB(A)。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
消声和隔声等措施。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风机配套减振垫;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室内;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
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
5、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5.1 大气环境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故以项目厂界外延
2.5km 的矩形区域作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使用导则推荐 AERMOD 模
型进行预测,进行了项目的正常工况(叠加以新带老污染源、与项目相关在建拟建项
目污染源以及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非正常工况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下,PM10 的短期和长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二氧化氮的短期及长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醇、*苯、氯化氢、氨、硫化氢及硫酸雾的短期贡
献值浓度均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参考限值。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
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二类区)。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以及“以新带老”污染源后,各污染因子的在敏感点和最大落地
浓度点的叠加值也可以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厂界处非*烷总烃、PM10、*醇、*苯、硫酸雾及氯化氢的小时值
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标准要求,硫化氢、氨的
小时值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4 标准要求,非
* 烷 总 烃 在 厂 区 内 的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满 足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GB37822-2019)表 A.1 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1/1025-2016)表 3“工业区”标准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PM10、二氧化氮的短期贡献值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详解》推荐值,*醇、*苯、氯化氢、氨、硫化氢及硫酸雾的短期贡献值浓度均可满
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参考限值。企业应在日常
工作中应加强监测和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尽可能避免
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和持续。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5
5.2 废水
厂区现有工程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表 2 中的三级标准。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水质与已建工程废水水质基本相同,且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水处理所需。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有效,水质符合纳管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
厂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中的
三级标准。
5.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与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不得混放。企业所有的危险废物都能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且在建设单位生产之前应签订相应的处置合同范围内。
现有危废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建设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固废贮存场所贮存能力
均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求,依托可行。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
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4 声环境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四周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排放限值。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声
环境目标保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厂界达标可行性,声环境
影响可接受。
5.5 地下水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可能来自于物料或废水在输送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泄漏、
渗漏等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通过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源进行预测分析可知,项目事故性泄漏对地下水环
境的影响范围将控制在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厂区内生产区域、危废暂存间、废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处理,防
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6
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要求。
厂区内设有地下水永久监测井,定期对厂区内重点防渗区域的上下游进行跟踪监
测,预防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6 土壤
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沉降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以及运
营期内物料、废水管道破裂,导致物料、废水地面漫流,经地表垂直入渗的情况。
本次评价主要考虑*苯物料泄漏,污染物因垂直渗透作用进入土壤而对土壤环境
造成影响。根据预测,本项目持续泄漏的情况下,*苯在土壤中随时间不断向下迁移
过程,约500天时,土壤中*苯到达地下水位2.82m,1200天时*苯浓度超过《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要求,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本项目生产
装置均为密闭操作,物料在生产设备间内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转移,同时安排工作人
员定期巡视,可及时发现管道或装置物料的泄漏情况,一旦发现泄漏可及时采取措施
切断物料输入输出途径,及时利用吸油毡等措施吸附泄漏物料,可有效预防物料通过
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环境。
厂区内生产区域、危废暂存间、废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处理,防
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定期对厂区内土壤进行跟踪监测,预防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造成
污染影响。
综上,本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7 生态
本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
区,无新增土地利用,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从生态影响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6、环境风险水平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苯、*醇、硫酸等。主要的风险单元主要为压敏
合成车间、储罐区及装卸站、危险品仓库、原料/成品仓库等。可能的事故类型为物料
泄漏造成大气污染以及遇静电或明火发生火灾爆炸导致次生污染的事故。本项目未新
增化学品种类,主要物料储存均依托现有罐区和仓库,储罐和仓库内主要物料储存量
7
不增加,仅增加周转量;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现有项目相同。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
IV+级,与企业现有环境风险水平相同。
经过预测,在本次评价设定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物质及
CO 的排放对评价范围内各关心处人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极小。
依托企业现有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本项目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地表水环境。现
有项目生产车间、罐区、危险废物仓库等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可以防止事故时
物料泄漏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
处于可防控水平。
企业已有较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可在现有体系的
基础上进行完善。本项目可依托现有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在本次项目环评获批后,需针对新增内容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进行更新重新备案。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环境风险不突破现有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企业有效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
防控,符合工业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7、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 VOCS:1.9489t/a、颗粒物:0.0437t/a;
COD:3.176t/a、NH3-N:0.120t/a、TN:0.139t/a、TP:0.008t/a。其中 VOCs 需实施倍
量削减替代,NOx 实施等量削减替代,总量指标由金山碳谷绿湾产业园区平衡。颗粒
物实施无需总量削减替代,废水污染物无需实施总量削减替代。
8 公众意见采纳
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
单位在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电话,信件及纸质报告书查阅点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
见。
9、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要求,符合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其审查意见及环境管控要求;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有效落实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8
在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
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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