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接材料和防护润滑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封接材料和防护润滑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略) 21号楼101C的负1层局部、1层局部、3层
公示时间:2024-02-05
受理时间:2024-01-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含尘废气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氟化物(以F计)等检验废气单独管路/负压通风橱收集后经碱洗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研发工艺废水、超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北京新城禹潞 (略) —金桥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或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罗洪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天力创 (略)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略) 21号楼101C的负1层局部、1层局部、3层
公示时间:2024-02-05
受理时间:2024-01-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含尘废气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氟化物(以F计)等检验废气单独管路/负压通风橱收集后经碱洗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研发工艺废水、超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北京新城禹潞 (略) —金桥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或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罗洪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天力创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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