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蓬安福德35kV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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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蓬安福德35kV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2016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南府发〔2018〕3号)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0日 8:00至 2024年2月9日24:00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南充蓬安福德35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蓬安县、营山县

建设内容:①新建福德35kV变电站1座。②新建桂花~福德35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约28.3km。③新建星火~福德35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11km。

项目周期:

2024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投产。

工程投资:动态总投资约530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学校、政府基层单位和企事业等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个人或群体的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等。

主要内容包括:

① 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

② 对本项目实施最关心的问题

③ 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④ 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营期的环境、交通、安全、水土流失等影响

⑤ 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⑥ 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⑦ 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0817-*

通信地址: (略) 涪江路228号

五、公示说明

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在项目相关街道、乡镇等单位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公众或社会团体如需查阅补充信息可向建设单位索取。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首日后10日内,通过书面意见、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南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2016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南府发〔2018〕3号)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0日 8:00至 2024年2月9日24:00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项目名称:南充蓬安福德35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蓬安县、营山县

建设内容:①新建福德35kV变电站1座。②新建桂花~福德35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约28.3km。③新建星火~福德35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11km。

项目周期:

2024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投产。

工程投资:动态总投资约530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学校、政府基层单位和企事业等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个人或群体的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等。

主要内容包括:

① 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

② 对本项目实施最关心的问题

③ 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④ 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营期的环境、交通、安全、水土流失等影响

⑤ 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⑥ 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⑦ 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电话:0817-*

通信地址: (略) 涪江路228号

五、公示说明

在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在项目相关街道、乡镇等单位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公众或社会团体如需查阅补充信息可向建设单位索取。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首日后10日内,通过书面意见、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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