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庐机〔2023〕2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 (略) 庐江县盛桥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七里一、二级泵站拆除重建,重建装机4台308kW;对七里灌区干、支渠进行整治;新建、改建配套渠系建筑物;结合自动化控制对七里一站老旧管理房拆除重建;七里一级站配建动化闸站监控设施及信息化设施,二级站进行视频监控和数据采集;配建量测水设施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11hm2,其中永久占地3.16hm2,临时占地2.95hm2;工程土石方挖方2.35万m3,填方1.58万m3,借方0.41万m3,余方1.18万m3。总投资2970.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56.60万元。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11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08.5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61.58t。
三、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9.00%,土壤流失控制比1.40,渣土防护率97.00%,林草植被恢复率99.00%,林草覆盖率27.0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渠道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永久办公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区、取(弃)场区。实施时应严格按照各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应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29.18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依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 (略) 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888万元;
3.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监测任务,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
4.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我局将派员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监理记录,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复。
???????????????????????????????????庐江县水务局
?????????????????????????????????????2023年8月26日
庐江县机电排灌总站: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庐机〔2023〕2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里站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 (略) 庐江县盛桥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七里一、二级泵站拆除重建,重建装机4台308kW;对七里灌区干、支渠进行整治;新建、改建配套渠系建筑物;结合自动化控制对七里一站老旧管理房拆除重建;七里一级站配建动化闸站监控设施及信息化设施,二级站进行视频监控和数据采集;配建量测水设施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11hm2,其中永久占地3.16hm2,临时占地2.95hm2;工程土石方挖方2.35万m3,填方1.58万m3,借方0.41万m3,余方1.18万m3。总投资2970.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56.60万元。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11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08.5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61.58t。
三、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9.00%,土壤流失控制比1.40,渣土防护率97.00%,林草植被恢复率99.00%,林草覆盖率27.0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渠道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永久办公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区、取(弃)场区。实施时应严格按照各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下一步应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29.18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依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 (略) 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888万元;
3.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监测任务,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
4.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我局将派员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监理记录,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复。
???????????????????????????????????庐江县水务局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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