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一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对生一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生一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 (略) 编制的《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1月8日第二次局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租赁已建厂房(面积为2295.83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87度34分28.001秒,北纬43度56分3.001秒)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洁净生产车间、纯水间、半成品库、留样库、仪器生产车间、总装车间、成品库、冷库、质检洁净实验室、质检室、技术实验室、材料库、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藏间等。洁净生产车间以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经包被、校准品、质控品制备、标记物制备、样本处理液配制、半成品检验、试剂盒总装等工艺生产化学发光试剂,年生产规模300万人份;仪器生产车间组装化学发光分析仪,年生产规模400台。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期间做好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生产废水(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安邦 (略) 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生物洁净过滤器、生物试剂废液、废弃的不合格样品等危险废物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试剂瓶、实验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六)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生一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 (略) 编制的《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1月8日第二次局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3号楼租赁已建厂房(面积为2295.83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87度34分28.001秒,北纬43度56分3.001秒)进行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洁净生产车间、纯水间、半成品库、留样库、仪器生产车间、总装车间、成品库、冷库、质检洁净实验室、质检室、技术实验室、材料库、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藏间等。洁净生产车间以塑料瓶、塑料管、铝箔袋、克隆抗体、蛋白为主要原料,经包被、校准品、质控品制备、标记物制备、样本处理液配制、半成品检验、试剂盒总装等工艺生产化学发光试剂,年生产规模300万人份;仪器生产车间组装化学发光分析仪,年生产规模400台。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期间做好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间,需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实验室挥发出的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超净台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集气管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生产废水(仪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安邦 (略) 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 (略) 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一次性仪器、移液枪等设备和手套、生物洁净过滤器、生物试剂废液、废弃的不合格样品等危险废物高温灭活处理后分类收集,同废试剂瓶、实验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
(六)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
(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生一 (略) 新建生物药品制造洁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委托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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