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饱和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
文号:梅发改核准〔2024〕2号
项目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园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项目总占地面积58101平方米;新建一座占地面积1764平方米饱和活性炭生产储存车间,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15000吨/年的废颗粒活性炭再生系统,1套处理能力为5000吨/年的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每套再生系统分别配置一套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混合喷射塔(生石灰+粉末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烟气经过净化后,共同进入1套碱液喷淋+除雾器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
有效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
批复时间:2024年1月29日。
文号:梅发改核准〔2024〕2号
项目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蕉岭县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园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项目总占地面积58101平方米;新建一座占地面积1764平方米饱和活性炭生产储存车间,建设1套处理能力为15000吨/年的废颗粒活性炭再生系统,1套处理能力为5000吨/年的废粉末活性炭再生系统,每套再生系统分别配置一套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混合喷射塔(生石灰+粉末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烟气经过净化后,共同进入1套碱液喷淋+除雾器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
有效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
批复时间: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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