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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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表文本链接查询。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23

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两江新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港通四路2号中创盈科(重庆)丰树产业园1栋第一层B3、B4

卡美伦(重庆) (略)

国药集团重 (略)

卡美伦(重庆) (略) (略) 两江新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港通四路2号中创盈科(重庆)丰树产业园1栋第一层B3、B4(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495m2,生产区域为1F,层高19.5m;检测和办公区为2F,1F层高10.5m,2F层高9m。布置中频淬火炉、回火炉、外圆磨、CNC加工中心、冷轧机、荧光探伤机、车床、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1条三槽壳、钟形壳生产线,1条星形套生产线。经冷轧-车床加工-清洗1-淬火-清洗2-回火-激光打标-外圆磨-防锈-检测等工序,可年产三槽壳60万件、钟形壳60万件;经CNC加工中心加工-检测工序可年产星形套216万件。

环境保护措施

打标废气、机加工废气和淬火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厂房进出口使用自动玻璃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运营期间除非必要保持关闭。

车间清洁废水和洗手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级标准后外排后河.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废物:厂房西北角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10m2),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厂房西北角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防锈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妥善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沾染油污的金属屑在危废暂存间内静置至无滴漏状态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以上危废应签订处置协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①重点防渗区为油料工具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三槽壳、钟形壳生产区;一般防渗区为空压机房、星形套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简单防渗区为车间过道、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其中,空压机房、三槽壳、钟形壳生产区等针对阀门等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处设置托盘,确保可能泄漏的少量废液能有效拦截、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②定期清洁车间,落实环保管理责任;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312-*-04-01-*)



(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表文本链接查询。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23

卡美伦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略) 两江新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港通四路2号中创盈科(重庆)丰树产业园1栋第一层B3、B4

卡美伦(重庆) (略)

国药集团重 (略)

卡美伦(重庆) (略) (略) 两江新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港通四路2号中创盈科(重庆)丰树产业园1栋第一层B3、B4(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495m2,生产区域为1F,层高19.5m;检测和办公区为2F,1F层高10.5m,2F层高9m。布置中频淬火炉、回火炉、外圆磨、CNC加工中心、冷轧机、荧光探伤机、车床、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1条三槽壳、钟形壳生产线,1条星形套生产线。经冷轧-车床加工-清洗1-淬火-清洗2-回火-激光打标-外圆磨-防锈-检测等工序,可年产三槽壳60万件、钟形壳60万件;经CNC加工中心加工-检测工序可年产星形套216万件。

环境保护措施

打标废气、机加工废气和淬火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厂房进出口使用自动玻璃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运营期间除非必要保持关闭。

车间清洁废水和洗手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级标准后外排后河.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废物:厂房西北角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10m2),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厂房西北角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废清洗剂、废清洗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防锈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妥善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沾染油污的金属屑在危废暂存间内静置至无滴漏状态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以上危废应签订处置协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收集的废液同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置气体排出口,避免危废暂存处废气浓度过高;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生态环境部第23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①重点防渗区为油料工具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三槽壳、钟形壳生产区;一般防渗区为空压机房、星形套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简单防渗区为车间过道、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其中,空压机房、三槽壳、钟形壳生产区等针对阀门等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处设置托盘,确保可能泄漏的少量废液能有效拦截、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

②定期清洁车间,落实环保管理责任;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专用标志,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3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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