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九洲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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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九洲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九洲 (略) 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塘汛镇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九洲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博观智汇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九洲 (略) 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区,企业于2017年起*续实施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治理及润滑油项目等项目(川环审批〔2017〕189号),取得了《危废经营许可证》(川环危第*号)及《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6U001Q),核准经营规模为37000吨/年,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物32000吨/年,物化处理危险废物3000吨/年,焚烧处理危险废物2000吨/年,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精(蒸)馏残渣(HW11)、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其他废物(HW49),目前企业所使用的焚烧炉焚烧处理能力400千克/小时,且年运行时间仅5000小时,企业拟优化焚烧炉工作参数,提升运行时间,增加焚烧处置量。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优化焚烧炉工艺运行参数,调整配*后入炉物料综合热值;②对烟气净化处理设施进行技改,由“SNCR+急冷+脱硫洗涤塔+升温降湿系统+活性炭、活性纤维固定床两级吸附系统”处理工艺调整为“SNCR+急冷+一级洗涤脱酸塔+升温降湿系统(加热炉)+布袋除尘器+二级洗涤脱酸塔+活性炭固定床两级吸附系统”处理工艺;③新增冷却塔,对现有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焚烧炉焚烧处理能力由400千克/小时提升至620千克/小时,新增HW02医药废物(271-(001-002)-02、271-005-02、272-001-02、272-005-02、275-004-02、275-006-02、275-008-02、276-005-02)、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7-06),焚烧处置量由2000吨/年提升至4910吨/年。

项目总投资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化验室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一期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UASB厌氧+接触氧化+沉淀+芬顿氧化+絮凝沉淀+MBR膜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废气分类收集处理,设备及传输管道均为密闭。焚烧炉烟气采用“脱硝(SNCR)+急冷+一级洗涤脱酸+升温降湿+布袋除尘+二级湿法脱酸+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治理后,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受液池挥发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焚烧炉尾气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以焚烧炉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余已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保持不变),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除尘器、脱酸塔、燃烧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有机滤渣、炉渣、飞灰、碱液池污泥、废布袋、含油废手套、污水处理污泥、废化学试剂、废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分区防渗措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22)进行设计施工;落实已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确保泄漏物和应急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厂区须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落实足够容积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检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绵经信技投〔2023〕8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5〕176号)及《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2016)第18915)明确该用地为工业用地。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九洲 (略) 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达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塘汛镇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九洲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博观智汇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九洲 (略) 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区,企业于2017年起*续实施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治理及润滑油项目等项目(川环审批〔2017〕189号),取得了《危废经营许可证》(川环危第*号)及《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6U001Q),核准经营规模为37000吨/年,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物32000吨/年,物化处理危险废物3000吨/年,焚烧处理危险废物2000吨/年,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精(蒸)馏残渣(HW11)、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其他废物(HW49),目前企业所使用的焚烧炉焚烧处理能力400千克/小时,且年运行时间仅5000小时,企业拟优化焚烧炉工作参数,提升运行时间,增加焚烧处置量。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优化焚烧炉工艺运行参数,调整配*后入炉物料综合热值;②对烟气净化处理设施进行技改,由“SNCR+急冷+脱硫洗涤塔+升温降湿系统+活性炭、活性纤维固定床两级吸附系统”处理工艺调整为“SNCR+急冷+一级洗涤脱酸塔+升温降湿系统(加热炉)+布袋除尘器+二级洗涤脱酸塔+活性炭固定床两级吸附系统”处理工艺;③新增冷却塔,对现有部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焚烧炉焚烧处理能力由400千克/小时提升至620千克/小时,新增HW02医药废物(271-(001-002)-02、271-005-02、272-001-02、272-005-02、275-004-02、275-006-02、275-008-02、276-005-02)、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7-06),焚烧处置量由2000吨/年提升至4910吨/年。

项目总投资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化验室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一期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UASB厌氧+接触氧化+沉淀+芬顿氧化+絮凝沉淀+MBR膜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废气分类收集处理,设备及传输管道均为密闭。焚烧炉烟气采用“脱硝(SNCR)+急冷+一级洗涤脱酸+升温降湿+布袋除尘+二级湿法脱酸+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治理后,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受液池挥发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焚烧炉尾气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书核算,以焚烧炉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余已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保持不变),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除尘器、脱酸塔、燃烧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有机滤渣、炉渣、飞灰、碱液池污泥、废布袋、含油废手套、污水处理污泥、废化学试剂、废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分区防渗措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22)进行设计施工;落实已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确保泄漏物和应急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厂区须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落实足够容积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检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绵经信技投〔2023〕8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5〕176号)及《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2016)第18915)明确该用地为工业用地。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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