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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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元区海天路18号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建国路219号

四、项目基本情况

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由株洲时代新 (略) 投资建设,本工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8466万元。

本项目叶片车间主要承担叶片的生产,包含成型区和后处理区,成型区承担叶片的成型,后处理区承担叶片的打孔、附件安装和表面处理等任务。

本项目厂址位 (略) 巴里坤县大河新兴产业园区内,绿园路北侧,建业路东侧,光明路及东环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地势平坦。项目净用地面积约430亩(*.69m2),拟新增6条*上120m级风电叶片生产线,形成360套/年的风电叶片产能。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公示发布单位:株洲时代新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项目名称

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元区海天路18号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建国路219号

四、项目基本情况

风电叶片西北工厂建设项目(时代新材巴里坤大型风电叶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由株洲时代新 (略) 投资建设,本工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8466万元。

本项目叶片车间主要承担叶片的生产,包含成型区和后处理区,成型区承担叶片的成型,后处理区承担叶片的打孔、附件安装和表面处理等任务。

本项目厂址位 (略) 巴里坤县大河新兴产业园区内,绿园路北侧,建业路东侧,光明路及东环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地势平坦。项目净用地面积约430亩(*.69m2),拟新增6条*上120m级风电叶片生产线,形成360套/年的风电叶片产能。

五、项目采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本工程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严谨的论证本工程的可行性;

2、项目前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减少施工扰民,做到文明施工;

5、加强公众宣传,进行公众调查,与当地政府及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

6、制定并动态完善适合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预警机制;

7、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六、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厂址周边区域的公众,重点包括征求项目区域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工程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基层政府。

公示发布单位:株洲时代新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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