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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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云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略) 东路8号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启动区69号1单元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1600万元,选址于湘 (略) 东路8号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建设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项目租赁新松机器人产业园启动区69号1单元已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6.8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品区、原料仓库、包装周转区、检验区、注塑区、模具打磨区、拌料区、破碎区、印刷区、办公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料及年用量包括:PE塑料30吨、PA塑料50吨、PC塑料100吨、PP塑料70吨、ABS树脂200吨、色母粒10吨、改性材料50吨、成型模具100套、润滑油0.2吨、油墨1千克等;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16台、拌料机1台、破碎机7台、火花机1台、铣床1台、磨床1台、塑料印刷机1台等。项目模具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打磨、检验、成品等;塑料零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投料、拌料、注塑、冷却脱模、检验、人工修剪、印刷、成品出厂等。项目预计2024年3月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厂区建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纳入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有机废气须从严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上料、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模具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按照环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的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工作;及时根据国家、地方对涉气(含VOCs)排放的最新要求进行整改,如有涉及气体投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标准;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废模具经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略) 东路8号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启动区69号1单元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1600万元,选址于湘 (略) 东路8号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建设年产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项目租赁新松机器人产业园启动区69号1单元已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6.8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品区、原料仓库、包装周转区、检验区、注塑区、模具打磨区、拌料区、破碎区、印刷区、办公区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料及年用量包括:PE塑料30吨、PA塑料50吨、PC塑料100吨、PP塑料70吨、ABS树脂200吨、色母粒10吨、改性材料50吨、成型模具100套、润滑油0.2吨、油墨1千克等;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16台、拌料机1台、破碎机7台、火花机1台、铣床1台、磨床1台、塑料印刷机1台等。项目模具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打磨、检验、成品等;塑料零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投料、拌料、注塑、冷却脱模、检验、人工修剪、印刷、成品出厂等。项目预计2024年3月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厂区建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 (略) 污水管网纳入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有机废气须从严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上料、搅拌粉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模具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按照环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的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稳定工作;及时根据国家、地方对涉气(含VOCs)排放的最新要求进行整改,如有涉及气体投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标准;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废模具经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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