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尚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湘潭尚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18号加速器工业园B3栋北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中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位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18号加速器工业园B3栋北区,公司现有冲片、转轴生产及新增喷漆房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因当前厂房面积较小,从事生产活动不便,公司拟投资10万元,租赁湖南 (略) 空闲厂房(2#厂房)进行改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152m2,产品产能保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将一生产班组及一间伸缩式喷漆房从现有厂房(1#厂房)搬迁至2#厂房;②将现有厂房浸漆房改建为喷漆房,浸漆工艺改为喷漆。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环氧树脂漆2t/a、稀释剂1t/a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喷漆房、喷枪、伸缩式喷漆房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调漆、喷漆、晾干等。项目预计2024年2月建成投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改建不新增员工,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设置两间伸缩式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须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生产废气分别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各经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P1、P2),外排废气中VOCs、二*苯、颗粒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_1356-2017)中表1中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漆、晾干等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苯系物、颗粒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_1356-2017)中表3中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环保专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18号加速器工业园B3栋北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中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位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18号加速器工业园B3栋北区,公司现有冲片、转轴生产及新增喷漆房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因当前厂房面积较小,从事生产活动不便,公司拟投资10万元,租赁湖南 (略) 空闲厂房(2#厂房)进行改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152m2,产品产能保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将一生产班组及一间伸缩式喷漆房从现有厂房(1#厂房)搬迁至2#厂房;②将现有厂房浸漆房改建为喷漆房,浸漆工艺改为喷漆。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环氧树脂漆2t/a、稀释剂1t/a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喷漆房、喷枪、伸缩式喷漆房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调漆、喷漆、晾干等。项目预计2024年2月建成投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改建不新增员工,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 (略) 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设置两间伸缩式喷漆房,喷漆、晾干工序须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生产废气分别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各经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P1、P2),外排废气中VOCs、二*苯、颗粒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_1356-2017)中表1中相关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漆、晾干等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苯系物、颗粒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_1356-2017)中表3中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环保专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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