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温州市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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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温州市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分公司

(略) 大 (略) 泰顺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温房权证泰顺字第*号的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军

2024年0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大 (略) 泰顺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温房权证泰顺字第*号的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军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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