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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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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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委托宁夏 (略) 开展“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评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技术评审会。项目审批过程中由于区域总量限制,拟仅实施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由1万m3/d变更为5000m3/d,处理工艺不变,污染物产排量减少,项目名称变更为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

特此说明!




(略) (略)

2024年1月30日

,同心县

关于“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变更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委托宁夏 (略) 开展“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评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技术评审会。项目审批过程中由于区域总量限制,拟仅实施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由1万m3/d变更为5000m3/d,处理工艺不变,污染物产排量减少,项目名称变更为同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

特此说明!




(略) (略)

2024年1月30日

,同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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