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麦积区及清水县境内 | 中核新华黄龙 (略)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 (略) | 黄龙抽水蓄能电 (略) (略) 麦积区及清水县境内, (略) 区直线距离38km,公路里程约69km, (略) 公路里程370km。电站上水库位于清水县史沟村附近,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895.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107万m3,死水位1880.00m,死库容120万m3,调节库容987万m3;下水库位于麦积区三岔镇黄龙村上游庙坪沟内,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10万m3,死水位1210.00m,死库容146万m3,调节库容864万m3;工程拟从涧沟河及渭河干流取水。初选电站装机容量2100MW,额定水头640.00m。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下水库、泄水建筑物、补水建筑物等组成。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后,将提高甘肃电网的调峰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改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 | 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废一噪”的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项目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动植物生境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和引发的新增水土流失;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电站的运行生产属清洁生产,基本不排放污染物,水库淹没范围很小,运行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初期蓄水及运行期补水对渭河、涧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影响,沟道筑坝取水对涧沟河、庙坪沟水生生态的影响。报告针对废污水、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处理、施工噪声、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地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 / | 本次环评工作阶段,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广泛性、公正性”原则,先后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及环评工作情况。 在环评任务委托后 7 日内(2023 年 2 月 3 日)在新天水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本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2023 年6 月 30 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方式包括新天水网站、天水晚报报刊、工程区所在地基层公众栏张贴公告等, (略) 生态环境厅报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新天水网站进行了第三次公示。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广场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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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麦积区及清水县境内 | 中核新华黄龙 (略)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 (略) | 黄龙抽水蓄能电 (略) (略) 麦积区及清水县境内, (略) 区直线距离38km,公路里程约69km, (略) 公路里程370km。电站上水库位于清水县史沟村附近,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895.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107万m3,死水位1880.00m,死库容120万m3,调节库容987万m3;下水库位于麦积区三岔镇黄龙村上游庙坪沟内,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10万m3,死水位1210.00m,死库容146万m3,调节库容864万m3;工程拟从涧沟河及渭河干流取水。初选电站装机容量2100MW,额定水头640.00m。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下水库、泄水建筑物、补水建筑物等组成。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后,将提高甘肃电网的调峰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改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 | 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废一噪”的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项目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动植物生境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和引发的新增水土流失;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电站的运行生产属清洁生产,基本不排放污染物,水库淹没范围很小,运行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是初期蓄水及运行期补水对渭河、涧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影响,沟道筑坝取水对涧沟河、庙坪沟水生生态的影响。报告针对废污水、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处理、施工噪声、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地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 / | 本次环评工作阶段,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广泛性、公正性”原则,先后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及环评工作情况。 在环评任务委托后 7 日内(2023 年 2 月 3 日)在新天水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本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2023 年6 月 30 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方式包括新天水网站、天水晚报报刊、工程区所在地基层公众栏张贴公告等, (略) 生态环境厅报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新天水网站进行了第三次公示。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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