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建设工程四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建设工程四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略) (略) 向我局申 (略) 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建设工程(四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 (略) 永丰路与育才北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 (略) 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将该方案予以批前公示(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贺州日报)。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子邮箱:*@*ttp://**.cn,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示意图
2.彩色总平面图
3.黑白总平面图
4.日照分析图
5.鸟瞰图
6.人视效果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略) 向我局申 (略) 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建设工程(四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 (略) 永丰路与育才北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 (略) 自然资源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将该方案予以批前公示(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贺州日报)。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电子邮箱:*@*ttp://**.cn,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示意图
2.彩色总平面图
3.黑白总平面图
4.日照分析图
5.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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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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