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3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01月3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西成铁路XCTJ5 标项目经理部预制构件场稳定土拌和站及梁枕场项目

(略)

甘肃 (略)

(略) 甘南藏族 (略) 那吾镇

2024年01月31日

州环审批〔2023〕136号

见附件

2

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3年度)阿尼玛卿山东西麓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度)玛曲县尼玛镇1号沟、欧拉镇1号沟、欧拉镇2号沟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玛曲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 (略)

玛曲县尼玛镇和欧拉镇

2024年01月31日

州环审批〔2023〕121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西成铁路XCTJ5 标项目经理部预制构件场稳定土拌和站及梁枕场项目

(略)

甘肃 (略)

(略) 甘南藏族 (略) 那吾镇

2024年01月31日

州环审批〔2023〕136号

见附件

2

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3年度)阿尼玛卿山东西麓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3年度)玛曲县尼玛镇1号沟、欧拉镇1号沟、欧拉镇2号沟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玛曲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 (略)

玛曲县尼玛镇和欧拉镇

2024年01月31日

州环审批〔2023〕121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