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城乡水务局( (略) 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1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项目 | (略) 任城区喻屯镇刘官村原洙赵新河湖口节制闸地址 | (略) 城乡水务局( (略) 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43万元 |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含施工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物料集中堆放,并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冲洗设施,工程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篷布完全覆盖等形式密闭运输,运输路面及时清理、非雨天定期对交通道路进行洒水。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综合加工厂生产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综合加工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设备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的道路清扫、消防标准。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并在施工机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围挡以减轻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风机加装隔声罩,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修,保证施工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突发噪声,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节制闸启闭机运行时噪声及交通桥上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节制闸启闭机运行时噪声声级及交通桥车辆噪声声级较低,且距离村庄敏感点较远,对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及生活垃圾。施工弃土运至就近的弃土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可就近运弃渣场弃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收集后由封闭油桶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城乡水务局( (略) 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1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口节制闸拆除改建工程项目 | (略) 任城区喻屯镇刘官村原洙赵新河湖口节制闸地址 | (略) 城乡水务局( (略) 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43万元 |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含施工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栏,物料集中堆放,并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冲洗设施,工程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篷布完全覆盖等形式密闭运输,运输路面及时清理、非雨天定期对交通道路进行洒水。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综合加工厂生产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综合加工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设备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的道路清扫、消防标准。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并在施工机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围挡以减轻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风机加装隔声罩,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修,保证施工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突发噪声,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节制闸启闭机运行时噪声及交通桥上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节制闸启闭机运行时噪声声级及交通桥车辆噪声声级较低,且距离村庄敏感点较远,对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及生活垃圾。施工弃土运至就近的弃土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可就近运弃渣场弃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收集后由封闭油桶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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