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阳县经济 (略) 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环评科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蓉城镇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建设单位:青阳县经济 (略)
建设项目概况:青阳县经济 (略) 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 (略) (略) 青阳县蓉城镇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48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46.15平方米。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处理能力300t/d,采用水平预压式压缩工艺,建筑形式为地上式;餐厨垃圾转运设计处理能力30t/d;再生资源分栋中心配套大件垃圾破碎、塑料打包及废纸打包;在主城区7个社区建立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以及设施设备配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卸料、压缩废气经卸料口安装喷淋装置,压缩车间内上方布设空间雾化喷嘴处理后,再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除尘除臭净化塔(生物接触反应+微生物吸附+碳纤维吸附,TA001)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件垃圾破碎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及表2中15m排气筒排放速率标准。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垃圾渗滤液、压缩机冲洗水、卸料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一起通过管道排入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最终进入青通河。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其中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不在厂区储存, (略) 处置;产生的危废,必须设置专用的危废收集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绝不能和其他废物一起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1-*-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阳县经济 (略) 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环评科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青阳县蓉城镇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建设单位:青阳县经济 (略)
建设项目概况:青阳县经济 (略) 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项 (略) (略) 青阳县蓉城镇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48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46.15平方米。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处理能力300t/d,采用水平预压式压缩工艺,建筑形式为地上式;餐厨垃圾转运设计处理能力30t/d;再生资源分栋中心配套大件垃圾破碎、塑料打包及废纸打包;在主城区7个社区建立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以及设施设备配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卸料、压缩废气经卸料口安装喷淋装置,压缩车间内上方布设空间雾化喷嘴处理后,再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除尘除臭净化塔(生物接触反应+微生物吸附+碳纤维吸附,TA001)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件垃圾破碎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及表2中15m排气筒排放速率标准。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垃圾渗滤液、压缩机冲洗水、卸料间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一起通过管道排入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最终进入青通河。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其中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不在厂区储存, (略) 处置;产生的危废,必须设置专用的危废收集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绝不能和其他废物一起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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