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实施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2.项目类别:农产品加工储藏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水洛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投资900万元,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计划建成储藏能力9000吨的农产品机械冷库,每建成储藏能力1000吨的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6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2月初-2月底):按照项目要求确定实施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
第二阶段(2024年3月至5月):督促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2024年6月):组织开展自验和县级终验,并按奖补标准兑付资金。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水洛镇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带动周边农户大力发展果蔬种植,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有效增加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能力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吸纳就业、订单生产、产品代销等方式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4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2.项目类别:农产品加工储藏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水洛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投资900万元,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计划建成储藏能力9000吨的农产品机械冷库,每建成储藏能力1000吨的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6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2月初-2月底):按照项目要求确定实施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
第二阶段(2024年3月至5月):督促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2024年6月):组织开展自验和县级终验,并按奖补标准兑付资金。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水洛镇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带动周边农户大力发展果蔬种植,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有效增加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能力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吸纳就业、订单生产、产品代销等方式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1.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4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