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清河镇红日食品饮料厂年产 6000 吨纯净水项目

(略) 清河镇清河大街 108 号

(略) 清河镇红日食品饮料厂

(略) (略)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利用地下水作为原水,共设置2条纯净水生产线(1条瓶装水生产线,1 条桶装水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500ml瓶装纯净水3000吨,15L桶装纯净水3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联合车间以及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制水产生的污水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码废气可以通过车间内安装通风窗进行无组织排放,但应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性油墨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滤膜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交由镇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清河镇红日食品饮料厂年产 6000 吨纯净水项目

(略) 清河镇清河大街 108 号

(略) 清河镇红日食品饮料厂

(略) (略)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项目利用地下水作为原水,共设置2条纯净水生产线(1条瓶装水生产线,1 条桶装水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500ml瓶装纯净水3000吨,15L桶装纯净水3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联合车间以及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制水产生的污水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码废气可以通过车间内安装通风窗进行无组织排放,但应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性油墨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滤膜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交由镇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