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市鑫贵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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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鹤壁市鑫贵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略) 鑫贵 (略) 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山城区汤河街42号

建设单位:

鹤壁鑫贵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泽辰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已建车间一座,占地3500平方米,新建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工艺流程:外购原料-分选-破碎-清洗-甩干-磨粉-包装入库。主要设备:自动上料机、刀片式破碎机、螺旋清洗输送机、水槽、捞料脱水机、立式风干机、粉碎机、磨粉机、料仓、袋装机等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本项目车间全封闭,建设单位拟在在4台磨粉机上方各安装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 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其他工序”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清洗甩干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澄清水回用于清洗工段,剩余水量经污水管 (略)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 (略)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上料机、破碎机、甩干机、磨粉机、风机等,噪声级在75-95dB(A)。

为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严格按照生产时间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厂房门窗,包括屋顶天窗均采用隔音材料门窗,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各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对较高噪音设备安装隔声房、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位于厂房东侧区域,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拣杂质、沉渣、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1)粉尘:定期清理后和产品一起外售。

(2)分拣杂质:分类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

(3)清洗产生的沉渣:清洗沉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晾干后暂存于固废间内,污泥干化后由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5)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网站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4年1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略) 鑫贵 (略) 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山城区汤河街42号

建设单位:

鹤壁鑫贵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泽辰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已建车间一座,占地3500平方米,新建年产30000吨塑料粉项目。工艺流程:外购原料-分选-破碎-清洗-甩干-磨粉-包装入库。主要设备:自动上料机、刀片式破碎机、螺旋清洗输送机、水槽、捞料脱水机、立式风干机、粉碎机、磨粉机、料仓、袋装机等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本项目车间全封闭,建设单位拟在在4台磨粉机上方各安装一个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 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其他工序”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清洗甩干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澄清水回用于清洗工段,剩余水量经污水管 (略)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 (略)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上料机、破碎机、甩干机、磨粉机、风机等,噪声级在75-95dB(A)。

为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严格按照生产时间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厂房门窗,包括屋顶天窗均采用隔音材料门窗,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各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对较高噪音设备安装隔声房、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位于厂房东侧区域,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拣杂质、沉渣、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1)粉尘:定期清理后和产品一起外售。

(2)分拣杂质:分类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

(3)清洗产生的沉渣:清洗沉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晾干后暂存于固废间内,污泥干化后由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5)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网站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受理地点: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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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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