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恒坤工贸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深加工再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乌审旗恒坤工贸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深加工再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乌 (略) 农作物秸秆深加工再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乌 (略) 。
3、建设地点:嘎鲁图镇南物流园区,中心坐标N:38°32"43"、E:108°50"33" 。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6177公顷,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16500吨/年,年生物质饲料加工16500吨/年,新建生产厂房、草棚、办公室、生活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5、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建设年限:2022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3、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核准、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单位(建设单位):乌 (略)
联系人:马峰
电 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
咨询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系人:闫海霞
电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乌 (略) 农作物秸秆深加工再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乌 (略) 。
3、建设地点:嘎鲁图镇南物流园区,中心坐标N:38°32"43"、E:108°50"33" 。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6177公顷,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16500吨/年,年生物质饲料加工16500吨/年,新建生产厂房、草棚、办公室、生活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5、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建设年限:2022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3、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核准、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单位(建设单位):乌 (略)
联系人:马峰
电 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
咨询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系人:闫海霞
电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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