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土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土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深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深政〔2023〕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2.用地面积:38080.74㎡(折57.121亩);
3.容积率:上限≤3.0,下限≥1.32;
4.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5.建筑系数:≥40%;
6.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7.建筑限高:≤ 24m;
8.主要出入口:西侧。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
四、除特殊工艺流程,工业建筑项目必须建设4层以上建筑物(不含地下层)。
五、工业建筑建筑层高不得超过8米,工业用地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应按相应建筑类型控制层高。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特殊工艺流程需要的工业建筑层高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六、鉴于工业项目引进存在不确定性,工业项目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3“工业建设项目容量控制指标表”的规定。
七、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八、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深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深政〔2023〕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2.用地面积:38080.74㎡(折57.121亩);
3.容积率:上限≤3.0,下限≥1.32;
4.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5.建筑系数:≥40%;
6.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7.建筑限高:≤ 24m;
8.主要出入口:西侧。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
四、除特殊工艺流程,工业建筑项目必须建设4层以上建筑物(不含地下层)。
五、工业建筑建筑层高不得超过8米,工业用地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应按相应建筑类型控制层高。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特殊工艺流程需要的工业建筑层高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六、鉴于工业项目引进存在不确定性,工业项目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3“工业建设项目容量控制指标表”的规定。
七、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八、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深土镇2011SG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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