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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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

(略) (略) 双台镇黄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

(略) 洪城 (略)

(略) (略)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建设地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北侧,使用自有已建构筑物进行化验,总占地面积34.2m2,建筑面积34.2m2,主要包括理化、仪器室(含药品柜)等,购置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COD消解回流仪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污水接收水质化验和污水达标排放化验,即化验进、出水水质的目的。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厂内已建办公楼的一楼北侧进行项目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和建设厂房等,办公楼内部简单修整后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随着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室检测、配制溶液时会产生少量废气,是非连续性发生的,主要为无机废气。项目实验室设置1个通风橱,项目废气主要由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排放。项目主要废气产生于通风橱,本项目通风橱采用标准型通风橱,操作口面积尺寸约为1.2×0.6m,密闭操作,本项目新建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包括无机废气(酸雾:盐酸雾、硫酸雾和硝酸雾)。本项目产生废气为实验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硫酸雾、HCl、硝酸(氮氧化物)),本项目排放的硫酸雾、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多余的取样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皿纯水淋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要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本项目设置洗涤处2处,实验设备的清洗和淋洗工序分别在2个洗涤处内进行。危废储存区设置2个收集桶,经过化学试剂使用后的实验器皿,先使用自来水进行刷洗(刷洗都在实验室的1#水池里,清洗后的废水和实验废液直接排入耐酸碱废液桶内,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多余的取样废水、淋洗废水、卫生间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全部经现有化粪池排入管网,一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验楼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 (略) 内噪声源主要为通风橱配套风机、无油真空泵、超声波清洗机等实验仪器设备,参考《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及同类型企业数据,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生产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后噪声源强可削减10dB(A)以上,设备要放置于生产区域内,钢混、砖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要达20dB(A)以上。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要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单位应在综合楼一楼东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暂存项目内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纯水制造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和干污泥,收集暂存后交由相关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已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建设,根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各种危废使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且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能力能满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于密闭专用容器中,发生散落和泄漏均及时控制,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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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

(略) (略) 双台镇黄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

(略) 洪城 (略)

(略) (略)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建设地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北侧,使用自有已建构筑物进行化验,总占地面积34.2m2,建筑面积34.2m2,主要包括理化、仪器室(含药品柜)等,购置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COD消解回流仪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污水接收水质化验和污水达标排放化验,即化验进、出水水质的目的。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厂内已建办公楼的一楼北侧进行项目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和建设厂房等,办公楼内部简单修整后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随着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室检测、配制溶液时会产生少量废气,是非连续性发生的,主要为无机废气。项目实验室设置1个通风橱,项目废气主要由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排放。项目主要废气产生于通风橱,本项目通风橱采用标准型通风橱,操作口面积尺寸约为1.2×0.6m,密闭操作,本项目新建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包括无机废气(酸雾:盐酸雾、硫酸雾和硝酸雾)。本项目产生废气为实验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硫酸雾、HCl、硝酸(氮氧化物)),本项目排放的硫酸雾、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多余的取样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皿纯水淋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要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本项目设置洗涤处2处,实验设备的清洗和淋洗工序分别在2个洗涤处内进行。危废储存区设置2个收集桶,经过化学试剂使用后的实验器皿,先使用自来水进行刷洗(刷洗都在实验室的1#水池里,清洗后的废水和实验废液直接排入耐酸碱废液桶内,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多余的取样废水、淋洗废水、卫生间的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全部经现有化粪池排入管网,一 (略) 双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验楼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 (略) 内噪声源主要为通风橱配套风机、无油真空泵、超声波清洗机等实验仪器设备,参考《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及同类型企业数据,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生产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后噪声源强可削减10dB(A)以上,设备要放置于生产区域内,钢混、砖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综合隔声量要达20dB(A)以上。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要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单位应在综合楼一楼东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暂存项目内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纯水制造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和干污泥,收集暂存后交由相关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已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建设,根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各种危废使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且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能力能满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于密闭专用容器中,发生散落和泄漏均及时控制,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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