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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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 (略) 卢龙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卢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也可在县图书馆、县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卢龙县司法局联系(地址: (略) 卢龙县行政中心924房间;邮编:*;电话:0335-*;传真:0335-*;电子邮箱:*@*63.com)。

一、总体情况

县司法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与权威,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并认真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了多次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也查找整改了存在的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错敏字的问题,仍然不时出现。二是对于个别栏目主动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 (略) 卢龙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卢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也可在县图书馆、县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卢龙县司法局联系(地址: (略) 卢龙县行政中心924房间;邮编:*;电话:0335-*;传真:0335-*;电子邮箱:*@*63.com)。

一、总体情况

县司法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与权威,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并认真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了多次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也查找整改了存在的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错敏字的问题,仍然不时出现。二是对于个别栏目主动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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