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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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镇梅林港村、洄水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 (略) 杨市镇梅林港村、洄水村,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利用已建的1#生产厂基础上,另新建综合办公楼1栋(含技术实验楼)、职工宿舍、仓库2栋(原料仓库、产品仓库)、2#生产车间、电器配电房1间;新建道路1条,长150米、宽6米;新建物流坪1块,同时建设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工地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冷却水及洗涤用水,施工机械运转与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建材清洗废水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等。此外,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施工现场浮土、建筑材料、垃圾、弃土等将产生夹带大量泥砂、油类等各种污染物的污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得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物料运输工程产生的汽车尾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基础开挖、回填、厂区及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扬尘将更严重。扬尘的产生与影响是有时间性的,它随着施工的结束而自行消失。

(2)汽车尾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THC、CO、NOx,其排放方式为不连续间歇排放,产生量具有不固定性。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在施工期间通过定期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以上。同时,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期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性的,非持续性的。为了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采用声屏障、隔声罩、隔声软帘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并利用已建建筑物、自然地形等降低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时,应在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围挡,屏体材料的隔声量应不低于25(dB)。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高噪声环境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执行规定的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5(dB))。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并在施工场地显著位置进行公告。

只要本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尽管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物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主要为混凝土块、废装修材料等;建筑 (略) 政指定弃土场,严禁乱堆乱放;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采取覆盖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由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局部、短期的影响,施工期的污染环境的因素,在严格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条件下,可避免或减轻其污染,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扬尘、固废等问题也会消失。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1月24日至1月3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镇梅林港村、洄水村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 (略) 杨市镇梅林港村、洄水村,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利用已建的1#生产厂基础上,另新建综合办公楼1栋(含技术实验楼)、职工宿舍、仓库2栋(原料仓库、产品仓库)、2#生产车间、电器配电房1间;新建道路1条,长150米、宽6米;新建物流坪1块,同时建设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工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工地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冷却水及洗涤用水,施工机械运转与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建材清洗废水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等。此外,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施工现场浮土、建筑材料、垃圾、弃土等将产生夹带大量泥砂、油类等各种污染物的污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得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物料运输工程产生的汽车尾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基础开挖、回填、厂区及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扬尘将更严重。扬尘的产生与影响是有时间性的,它随着施工的结束而自行消失。

(2)汽车尾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THC、CO、NOx,其排放方式为不连续间歇排放,产生量具有不固定性。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在施工期间通过定期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以上。同时,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期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性的,非持续性的。为了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采用声屏障、隔声罩、隔声软帘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并利用已建建筑物、自然地形等降低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时,应在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围挡,屏体材料的隔声量应不低于25(dB)。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高噪声环境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执行规定的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5(dB))。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并在施工场地显著位置进行公告。

只要本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尽管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物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主要为混凝土块、废装修材料等;建筑 (略) 政指定弃土场,严禁乱堆乱放;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采取覆盖措施,避免产生水土流失。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由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局部、短期的影响,施工期的污染环境的因素,在严格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条件下,可避免或减轻其污染,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扬尘、固废等问题也会消失。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1月24日至1月3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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