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0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的建设项目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新做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新做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811.74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建在原有基础上,2米高)253.37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新建基础,2米高)232.25元/米(含税);钢丝网围挡(1.2米高,高度不含基础)113.36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拆除(不含基础拆除)22.03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墙面涂料铲除新做84.31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补洞(含涂料)231.72元/米(含税)。
下浮率范围:5%-9.9%
2.4工期要求:具体施工节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索取:2024年1月31日起-2024年2月5日止在浙江 (略) 领取。 联系人:吴子龙 ;联系电话: 0578-*;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下列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发送至QQ邮箱:*@*q.com。
5、定标方式:两随机抽取法,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投标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 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未推荐入围的单位不具备抽取资格,不可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上发布。
7、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
地址: (略) 绿谷大道
联系人:楼俊楠
电话 :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电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0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的建设项目临时围墙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新做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混凝土小型砌块围墙、彩钢板围墙、钢丝网围墙新做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811.74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建在原有基础上,2米高)253.37元/米(含税);彩钢板围挡(新建基础,2米高)232.25元/米(含税);钢丝网围挡(1.2米高,高度不含基础)113.36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拆除(不含基础拆除)22.03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墙面涂料铲除新做84.31元/米(含税);原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围墙补洞(含涂料)231.72元/米(含税)。
下浮率范围:5%-9.9%
2.4工期要求:具体施工节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索取:2024年1月31日起-2024年2月5日止在浙江 (略) 领取。 联系人:吴子龙 ;联系电话: 0578-*;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下列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发送至QQ邮箱:*@*q.com。
5、定标方式:两随机抽取法,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投标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 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家为中标单位,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未推荐入围的单位不具备抽取资格,不可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上发布。
7、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略) 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
地址: (略) 绿谷大道
联系人:楼俊楠
电话 :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电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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