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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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公告

(略)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自2023年11月8日起, (略) 县两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审批正式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各建设单位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_index?regionCode=*&orgCode=*610&record=istrue)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中的“政务服务”模块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现将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常见问题予以公告,望周知。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

(略)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自2023年11月8日起, (略) 县两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审批正式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各建设单位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_index?regionCode=*&orgCode=*610&record=istrue)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中的“政务服务”模块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现将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常见问题予以公告,望周知。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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