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增城市太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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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增城市太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31日至 2024年0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 (略) 增城区永宁街郭村村郭村路7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1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36平方米,主要从事甘草榄、糖桔饼生产,预计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项目员工人数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成达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 (略) 《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31日至 2024年0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建设项 (略) 增城区永宁街郭村村郭村路7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1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36平方米,主要从事甘草榄、糖桔饼生产,预计年产甘草榄48吨、糖桔饼56吨。项目员工人数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成达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 (略) 《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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