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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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通讯地址: (略) 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略) 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略) 太平区塔新路171号)

辽宁东 (略)

(略) (略)

该项目建设半成品有机饲料生产线2条和毛油生产线2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t/d,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20t/d,另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一期、二期工程共用厂区建构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厂区污水处理站等。

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包括餐厨废弃物卸料以及后续处理加工过程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油相物质加工工序还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废气;建设单位拟在厂区设置小型食堂,食堂烹饪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

1.餐厨废弃物采用专业的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进行收运,餐厨垃圾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

2.处理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取生物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可达70%,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二期工程均依托DA001排放),NH3、H2S等污染物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供暖锅炉产生废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4.本项目共设置5台天然气锅炉,其中4台天然气锅炉为生产工艺提供高温水蒸气;另1台天然气锅炉用于冬季职工供暖。本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工艺锅炉产生废气均依托1根1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5.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综合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未经收集的恶臭气体和有机废气等,项目产气工序均在密闭操作室内进行,实际排放量较小。厂界四周无组织氨气、硫化氢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餐厨废弃物脱水和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经排入厂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冲洗废水、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

2.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餐厨废弃物脱水和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统一收集汇入三相分离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各种因振动引起噪声的分选机、破碎脱水机等设备均设在混凝土基础上加设减震垫,减少振动噪声;生产设备全部位于生产车间内,经墙体进行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噪声源比较集中或者噪声强度比较高的附近通过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来达到吸声降噪的效果。使项目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治理过程产生的污水沉淀池污泥、锅炉房制纯水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拣工序产生的分拣废物以及分离工序产生的食物残渣。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排放场所。

2.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至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本项目污水沉淀池产生污泥,对沉淀池进行定期清掏,将污泥交由东梁辽宁麒福麟 (略) 综合处理。

4.本项目锅炉房制纯水设备所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再生,不在厂内储存。

5.分拣工序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中心;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生活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对油相餐厨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置过程中在固液分离、三相分离工序会产生固态残渣,此部分残渣主要成分为食物残渣,作为有机饲料原料回用于生产。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通讯地址: (略) 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略) 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略) 太平区塔新路171号)

辽宁东 (略)

(略) (略)

该项目建设半成品有机饲料生产线2条和毛油生产线2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工程实施,一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t/d,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20t/d,另建设有机饲料生产线1条和毛油生产线1条。一期、二期工程共用厂区建构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厂区污水处理站等。

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包括餐厨废弃物卸料以及后续处理加工过程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油相物质加工工序还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废气;建设单位拟在厂区设置小型食堂,食堂烹饪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

1.餐厨废弃物采用专业的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进行收运,餐厨垃圾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

2.处理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取生物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可达70%,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二期工程均依托DA001排放),NH3、H2S等污染物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供暖锅炉产生废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4.本项目共设置5台天然气锅炉,其中4台天然气锅炉为生产工艺提供高温水蒸气;另1台天然气锅炉用于冬季职工供暖。本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工艺锅炉产生废气均依托1根1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5.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综合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未经收集的恶臭气体和有机废气等,项目产气工序均在密闭操作室内进行,实际排放量较小。厂界四周无组织氨气、硫化氢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餐厨废弃物脱水和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经排入厂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冲洗废水、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

2.废气治理措施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餐厨废弃物脱水和车辆、设备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统一收集汇入三相分离系统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各种因振动引起噪声的分选机、破碎脱水机等设备均设在混凝土基础上加设减震垫,减少振动噪声;生产设备全部位于生产车间内,经墙体进行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噪声源比较集中或者噪声强度比较高的附近通过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来达到吸声降噪的效果。使项目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治理过程产生的污水沉淀池污泥、锅炉房制纯水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分拣工序产生的分拣废物以及分离工序产生的食物残渣。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排放场所。

2.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至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本项目污水沉淀池产生污泥,对沉淀池进行定期清掏,将污泥交由东梁辽宁麒福麟 (略) 综合处理。

4.本项目锅炉房制纯水设备所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再生,不在厂内储存。

5.分拣工序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中心;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至车间生活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对油相餐厨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置过程中在固液分离、三相分离工序会产生固态残渣,此部分残渣主要成分为食物残渣,作为有机饲料原料回用于生产。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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