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科远达汽车精工部品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郴州科远达汽车精工部品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科远达 (略) 《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6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长冲创新创业园14#栋、1#栋 |
建设单位 | 郴州科远达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科远达 (略) 拟投资建设的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长冲创新创业园14#栋、1#栋,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内通过调整布局,同时与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长冲创新创业1#栋一层厂房(建筑面积1377m2)的租赁合同,用于增加1条注塑工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总占地面积3877m2(14#栋占2500m2、1#栋占1377m2),车间内划分生产车间、仓库等。项目新购注塑机、高压成型机、烫印机、裁切机等设备,对ASA、ABS、PC塑料粒子及膜片进行处理。项目生产工序主要包括烘烤除湿、裁剪、高压成型、焊接等。本项目不对原料进行除油、打磨预处理工序,不涉及喷漆喷涂等工序。项目拟在现有工程所在的14#栋厂房内增加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同时租赁1#栋厂房扩建1条注塑生产线,在现有的产能上进行扩大,同时增加了产品种类,扩建后将新增30万件门板饰条、60万件中控饰条、20万件进气格栅和20万件储物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有注塑工序的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冷却用水经过冷却水塔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 (略) 第一&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郴江。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工序主要有破碎、注塑烫印、冲切焊接等。分别在注塑机和烫印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表9浓度限值要求。其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恶臭等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高压成型机、焊接机、裁切机等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厂房封闭隔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成品检验过程中分拣出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交由厂商回收;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原料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须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标准。 5、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运营。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VOCs:3.115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科远达 (略) 《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6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长冲创新创业园14#栋、1#栋 |
建设单位 | 郴州科远达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科远达 (略) 拟投资建设的郴州科远达 (略) 汽车内外饰件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长冲创新创业园14#栋、1#栋,项目拟在现有厂房内通过调整布局,同时与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长冲创新创业1#栋一层厂房(建筑面积1377m2)的租赁合同,用于增加1条注塑工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总占地面积3877m2(14#栋占2500m2、1#栋占1377m2),车间内划分生产车间、仓库等。项目新购注塑机、高压成型机、烫印机、裁切机等设备,对ASA、ABS、PC塑料粒子及膜片进行处理。项目生产工序主要包括烘烤除湿、裁剪、高压成型、焊接等。本项目不对原料进行除油、打磨预处理工序,不涉及喷漆喷涂等工序。项目拟在现有工程所在的14#栋厂房内增加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同时租赁1#栋厂房扩建1条注塑生产线,在现有的产能上进行扩大,同时增加了产品种类,扩建后将新增30万件门板饰条、60万件中控饰条、20万件进气格栅和20万件储物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有注塑工序的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冷却用水经过冷却水塔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 (略) 第一&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郴江。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工序主要有破碎、注塑烫印、冲切焊接等。分别在注塑机和烫印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表9浓度限值要求。其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恶臭等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高压成型机、焊接机、裁切机等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厂房封闭隔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成品检验过程中分拣出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交由厂商回收;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原料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须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标准。 5、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运营。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VOCs:3.115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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