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龙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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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龙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41号肇庆万洋众创城C35和C37厂房

编制单位

(略) 环 (略)

项目概况

建成后计划年产钢管加热器500万个、铝管加热器80万个、铝箔加热器500万个、发热线组件100万个和PTC加热器15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硅胶炼胶、PVC熔融挤出废气

采用半密闭集气罩经1套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2排放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较严值。

无组织: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和表2限值

氧化镁粉尘

密闭车间收集经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机加工粉尘

采用半密闭集气罩经1套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产品冷却和漏电测试用水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需更换。

/

喷淋废液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整池更换)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合理布局,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等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不良品、废导线和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氧化镁粉回用生产。

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加热器、电热管研发、制造及销售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41号肇庆万洋众创城C35和C37厂房

编制单位

(略) 环 (略)

项目概况

建成后计划年产钢管加热器500万个、铝管加热器80万个、铝箔加热器500万个、发热线组件100万个和PTC加热器15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内容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硅胶炼胶、PVC熔融挤出废气

采用半密闭集气罩经1套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2排放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较严值。

无组织: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和表2限值

氧化镁粉尘

密闭车间收集经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机加工粉尘

采用半密闭集气罩经1套废气治理设施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产品冷却和漏电测试用水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需更换。

/

喷淋废液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整池更换)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合理布局,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等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不良品、废导线和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氧化镁粉回用生产。

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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