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众安铜业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高性能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贵溪市众安铜业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高性能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 - 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众安铜业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高性能铜杆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改扩建(迁建)工程。建设单 (略) (略) 的“铜再生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改扩建(迁建), (略) 泗沥镇桃源村迁至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项目以废杂铜为主要原料,采用阳极炉熔炼、圆盘浇铸工艺生产阳极铜,产能从5万t/a提升至10万t/a;同时新增以紫杂铜、磷铜合金等为主要原料,采用阳极炉精炼、连铸连轧工艺生产高性能铜杆(1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熔炼烟气、连铸连轧有机废气等工艺废气及未捕集的无组织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氟化物、氨、二噁英、TVOC、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1)熔炼烟气项目7#厂房阳极炉熔炼烟气主要包括阳极炉炉膛烟气和阳极炉环境集烟,其中,阳极铜生产线4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3用1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硝后,由1套“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覆膜布袋除尘”+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铜杆生产线3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2用1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硝后,由1套“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系统+覆膜布袋除尘”+1套“双碱法脱硫塔”(脱硫塔为共用)处理,处理后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阳极铜生产线(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处理后烟气并入“双碱法脱硫塔”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铜杆生产线(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处理后烟气并入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烟气中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氟化物、氯化氢、二嗯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排放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2)铜杆连铸连轧废气项目在铜杆轧制过程中乳化液和异*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参照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定期对密闭式负压收集器检修、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等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烟气脱硫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产生的净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盥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和少量重金属等。项目烟气脱硫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产生的净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盥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铊达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49—2019)要求,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进入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可满足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收尘灰、废布袋、脱硫渣、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及清洗液、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风管铜泥等危险废物。阳极炉渣、不合格阳极铜、铜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分拣废料、废耐火砖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返回熔炼工序重新利用,阳极炉炉渣、废耐火材料、分拣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 - 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众安铜业年产10万吨阳极铜及10万吨高性能铜杆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改扩建(迁建)工程。建设单 (略) (略) 的“铜再生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改扩建(迁建), (略) 泗沥镇桃源村迁至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北区。项目以废杂铜为主要原料,采用阳极炉熔炼、圆盘浇铸工艺生产阳极铜,产能从5万t/a提升至10万t/a;同时新增以紫杂铜、磷铜合金等为主要原料,采用阳极炉精炼、连铸连轧工艺生产高性能铜杆(1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熔炼烟气、连铸连轧有机废气等工艺废气及未捕集的无组织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氟化物、氨、二噁英、TVOC、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1)熔炼烟气项目7#厂房阳极炉熔炼烟气主要包括阳极炉炉膛烟气和阳极炉环境集烟,其中,阳极铜生产线4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3用1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硝后,由1套“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覆膜布袋除尘”+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铜杆生产线3台150t改进型阳极炉(2用1备)炉膛烟气分别经SNCR炉内脱硝后,由1套“沉降系统+急冷塔+活性炭喷射系统+覆膜布袋除尘”+1套“双碱法脱硫塔”(脱硫塔为共用)处理,处理后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阳极铜生产线(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处理后烟气并入“双碱法脱硫塔”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铜杆生产线(阳极炉)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处理后烟气并入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烟气中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氟化物、氯化氢、二嗯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排放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2)铜杆连铸连轧废气项目在铜杆轧制过程中乳化液和异*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参照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场所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定期对密闭式负压收集器检修、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等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烟气脱硫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产生的净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盥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和少量重金属等。项目烟气脱硫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产生的净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盥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除铊+絮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铊达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49—2019)要求,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进入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可满足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收尘灰、废布袋、脱硫渣、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及清洗液、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风管铜泥等危险废物。阳极炉渣、不合格阳极铜、铜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分拣废料、废耐火砖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返回熔炼工序重新利用,阳极炉炉渣、废耐火材料、分拣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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