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永 (略) 前进煤矿(5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 (略) 东胜区(万利矿区) | (略) 永 (略) | 31270 | 改扩建 | 内蒙古中昕 (略) | 本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核增至5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4291km2,由11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1495m~1235m,露天开采,可采煤层10层,剩余服务年限16.7年,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运输间断式开采工艺。目前已建成工程内容包括采掘场、内排土场、封闭式储煤棚等主体和辅助工程,以及供热、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危废库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露天开采的剥离、排弃、开采方案。改扩建后剥离物全部排入内排土场,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管理,在排土场达到设计标高后用于其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开展工程区域及影响区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生态修复方案。(2)大气:采掘场扬尘采取洒水等措施,排土场扬尘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煤炭储存在全封闭车间进行,并采取喷淋等措施。(3)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由于项目开采使评价范围内水井出现供水问题,由矿方负责解决。实施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4)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 (略) (略) )由罐车外运至罕台水质净化厂进行进一步处理。(5)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剥离物、洗选矸石排入内排土场。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关 (略) (略) 铜匠川矿区高家梁一号矿等24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705号)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核增至500万吨/年。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罕区腾飞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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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永 (略) 前进煤矿(5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 (略) 东胜区(万利矿区) | (略) 永 (略) | 31270 | 改扩建 | 内蒙古中昕 (略) | 本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核增至5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4291km2,由11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1495m~1235m,露天开采,可采煤层10层,剩余服务年限16.7年,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运输间断式开采工艺。目前已建成工程内容包括采掘场、内排土场、封闭式储煤棚等主体和辅助工程,以及供热、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危废库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露天开采的剥离、排弃、开采方案。改扩建后剥离物全部排入内排土场,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管理,在排土场达到设计标高后用于其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开展工程区域及影响区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生态修复方案。(2)大气:采掘场扬尘采取洒水等措施,排土场扬尘采取分层碾压、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煤炭储存在全封闭车间进行,并采取喷淋等措施。(3)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由于项目开采使评价范围内水井出现供水问题,由矿方负责解决。实施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4)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 (略) (略) )由罐车外运至罕台水质净化厂进行进一步处理。(5)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剥离物、洗选矸石排入内排土场。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关 (略) (略) 铜匠川矿区高家梁一号矿等24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705号)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核增至50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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