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中威亿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生产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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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中威亿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生产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邱县振兴路东段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

邮箱编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北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富强大街中段西侧,新城路北侧

(1)项目名称:河北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

(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富强大街中段西侧,新城路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9"20.520",东经115°7"56.770",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隔新城路为河北味盟 (略) ,西侧为邱县京粤食品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站,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

(6)项目占地:河北 (略) 与邯 (略) 签订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邯 (略)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冀2023邱县不动产权第*号),占地面积16661.54m2(25亩),用途:工业用地。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邯 (略) 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食品馅料,2500吨果酱,2500吨蜜饯,1000吨无蔗糖糕点。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排入邱县京粤食品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食品馅料生产线炒制废气经负压收集+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蔗糖糕点生产线面粉投加、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无蔗糖糕点生产线焙烤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切*机、胶体磨、打浆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65~10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噪声源对昼间厂界的噪声预测值为41.6~47.7dB(A),厂界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料、废渣、豆皮、果皮和果核暂存至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废RO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定期更换;废烟油、隔油池废弃油脂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08t/a;NH3-N:0.035t/a;SO2:0.077t/a;NOX:0.388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邱县振兴路东段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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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北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富强大街中段西侧,新城路北侧

(1)项目名称:河北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

(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富强大街中段西侧,新城路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9"20.520",东经115°7"56.770",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隔新城路为河北味盟 (略) ,西侧为邱县京粤食品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站,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

(6)项目占地:河北 (略) 与邯 (略) 签订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邯 (略)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冀2023邱县不动产权第*号),占地面积16661.54m2(25亩),用途:工业用地。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邯 (略) 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食品馅料,2500吨果酱,2500吨蜜饯,1000吨无蔗糖糕点。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排入邱县京粤食品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食品馅料生产线炒制废气经负压收集+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1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蔗糖糕点生产线面粉投加、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无蔗糖糕点生产线焙烤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屋顶排放,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切*机、胶体磨、打浆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65~10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噪声源对昼间厂界的噪声预测值为41.6~47.7dB(A),厂界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料、废渣、豆皮、果皮和果核暂存至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废RO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定期更换;废烟油、隔油池废弃油脂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08t/a;NH3-N:0.035t/a;SO2:0.077t/a;NOX:0.388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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