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4〕1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32 (略)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国有农场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370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0.3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建筑,建筑规划高度为16.90米,并购置育苗机、播种机等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分部(含装修)、安装分部、室外附属、变配电系统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一)结构类型:采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厂房。
(二)梁板型式: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三)基础型式: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基础。
(四)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
(五)管线综合、电气设计:原则同意项目的管线综合、电气设计。
六、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四)建筑设防烈度:6度。
(五)抗震设防类别:*类建筑。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1049.7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913.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41.72万元,设备购置费571.5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4〕1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32 (略)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国有农场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370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0.3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建筑,建筑规划高度为16.90米,并购置育苗机、播种机等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分部(含装修)、安装分部、室外附属、变配电系统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一)结构类型:采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厂房。
(二)梁板型式: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三)基础型式: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基础。
(四)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
(五)管线综合、电气设计:原则同意项目的管线综合、电气设计。
六、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四)建筑设防烈度:6度。
(五)抗震设防类别:*类建筑。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1049.7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913.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41.72万元,设备购置费571.5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4〕1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32 (略)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国有农场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370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0.3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建筑,建筑规划高度为16.90米,并购置育苗机、播种机等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分部(含装修)、安装分部、室外附属、变配电系统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一)结构类型:采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厂房。
(二)梁板型式: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三)基础型式: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基础。
(四)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
(五)管线综合、电气设计:原则同意项目的管线综合、电气设计。
六、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四)建筑设防烈度:6度。
(五)抗震设防类别:*类建筑。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1049.7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913.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41.72万元,设备购置费571.5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要求批复的报告》(鼎农垦司〔2024〕1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32 (略)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垦育秧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太姥山国有农场
三、建设单位
(略) 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370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0.32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建筑,建筑规划高度为16.90米,并购置育苗机、播种机等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分部(含装修)、安装分部、室外附属、变配电系统及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一)结构类型:采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厂房。
(二)梁板型式: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三)基础型式: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基础。
(四)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
(五)管线综合、电气设计:原则同意项目的管线综合、电气设计。
六、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四)建筑设防烈度:6度。
(五)抗震设防类别:*类建筑。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1049.7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913.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41.72万元,设备购置费571.5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九、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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