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石楼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石楼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23〕3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供给,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
(一)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引导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改造升级,主要用于支持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供给等方面。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分拨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 (略) 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县域商业补助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
2.县城主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 (略) 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
3.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等,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
4.此外,应注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农业农村部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项目、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等方面资金加强衔接,在项目资金安排前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避免重复投入。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产权明晰、运营稳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场地、资金等必要实施条件,能在项目验收前完成建设,且预期能取得较好成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1.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地方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2.近三年内,项目申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3.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 (略) 采取保全措施,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2月3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报送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ilouswj.@163.com。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单位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及计划安排、投资计划、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作协议、场地照片、纳税证明、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等。
(二)评审与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支持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三)项目实施。纳入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档案,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四)评估验收。项目实施单位需根据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接受项目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项目,据实核定项目实际投资额和专项资金支持金额,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支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调研宣传,推动政策落地。加强走访调研,与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和广大县域消费者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和消费者诉求,准确把握我县县域商业发展现状,为工作较好开展奠定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商贸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成立年月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员工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简介 (如主营业务、规模、优势等,限500字) | |||
已获资质证书 | |||
2022年营业收入 (万元) | 2022年营业利润(万元) | ||
2022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类型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 □农产品上行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
主要建设内容 /实现功能 | |||
建设进度 及计划安排 | |||
预期经济 和社会效益 | |||
项目实施单位 申报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信息及有关申报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支持资金。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申请2023年石楼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支持,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2.本项目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3.我单位经营稳定、产权清晰,???未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单位正常经营的有关情形;
4.近三年内,我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成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且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5.如本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档案,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6.如我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承诺,将无条件退回本项目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并承担其它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
二、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成立时间、地址、注册资本、资产、主营业务、业务模式、资质、员工、近年收入及利润、主要客户、合作伙伴等。(可附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
三、项目建设
(一)建设内容
新建或升级改造,主要设施、设备的规模/规格、功能、意义。(可附主要设备清单、升级改造前后的照片等)
(二)进度计划
场地、资金、人员等条件情况,当前建设进展情况,后续建设计划。
四、投资规模
五、预期成效
项目建成后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效应等等。在县域商业建设中弥补短板、促进企业发展、辐射带动、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改 (略) 场面貌,贯通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在行业、社会中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成效。
六、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为加快、规范项目建设,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可附内部管理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23〕3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供给,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
(一)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引导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改造升级,主要用于支持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供给等方面。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分拨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 (略) 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县域商业补助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
2.县城主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 (略) 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
3.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等,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
4.此外,应注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农业农村部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项目、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等方面资金加强衔接,在项目资金安排前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避免重复投入。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产权明晰、运营稳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场地、资金等必要实施条件,能在项目验收前完成建设,且预期能取得较好成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1.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地方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2.近三年内,项目申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3.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 (略) 采取保全措施,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2月3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报送至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ilouswj.@163.com。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单位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及计划安排、投资计划、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作协议、场地照片、纳税证明、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等。
(二)评审与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支持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三)项目实施。纳入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档案,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四)评估验收。项目实施单位需根据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接受项目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项目,据实核定项目实际投资额和专项资金支持金额,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支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调研宣传,推动政策落地。加强走访调研,与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和广大县域消费者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和消费者诉求,准确把握我县县域商业发展现状,为工作较好开展奠定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商贸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成立年月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员工人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简介 (如主营业务、规模、优势等,限500字) | |||
已获资质证书 | |||
2022年营业收入 (万元) | 2022年营业利润(万元) | ||
2022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类型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 □农产品上行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
主要建设内容 /实现功能 | |||
建设进度 及计划安排 | |||
预期经济 和社会效益 | |||
项目实施单位 申报意见 | 本单位所填报信息及有关申报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支持资金。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申请2023年石楼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支持,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2.本项目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3.我单位经营稳定、产权清晰,???未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单位正常经营的有关情形;
4.近三年内,我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成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且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5.如本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档案,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6.如我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承诺,将无条件退回本项目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并承担其它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
二、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成立时间、地址、注册资本、资产、主营业务、业务模式、资质、员工、近年收入及利润、主要客户、合作伙伴等。(可附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
三、项目建设
(一)建设内容
新建或升级改造,主要设施、设备的规模/规格、功能、意义。(可附主要设备清单、升级改造前后的照片等)
(二)进度计划
场地、资金、人员等条件情况,当前建设进展情况,后续建设计划。
四、投资规模
五、预期成效
项目建成后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效应等等。在县域商业建设中弥补短板、促进企业发展、辐射带动、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改 (略) 场面貌,贯通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双向流通渠道等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在行业、社会中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成效。
六、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
为加快、规范项目建设,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情况。(可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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