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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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B2024-001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共计82.80万元;单价200元/月/人(结算时以经采购人核准的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单价

控制价(万元)

一标段

ZXZB2024-001-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一标段

200元/人/月

16.08

二标段

ZXZB2024-001-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二标段

200元/人/月

16.80

三标段

ZXZB2024-001-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三标段

200元/人/月

16.80

四标段

ZXZB2024-001-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四标段

200元/人/月

16.56

五标段

ZXZB2024-00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五标段

200元/人/月

16.56

4.采购需求:根据服务需求向区已审批的服务对象提供200元/月/人标准的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代办服务、简单体检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7.服务标准:符合《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中“ (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标准”的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上述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应符合《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第四条服务主体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补充,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人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套(每标段),售后不退。

(1)时间:**日至 **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 (略) 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3)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经开区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嘉兴社区旁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1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 (略) 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敖日格乐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联系人:钟菲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菲

电 话:*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B2024-001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共计82.80万元;单价200元/月/人(结算时以经采购人核准的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单价

控制价(万元)

一标段

ZXZB2024-001-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一标段

200元/人/月

16.08

二标段

ZXZB2024-001-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二标段

200元/人/月

16.80

三标段

ZXZB2024-001-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三标段

200元/人/月

16.80

四标段

ZXZB2024-001-4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四标段

200元/人/月

16.56

五标段

ZXZB2024-00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券)入围机构项目五标段

200元/人/月

16.56

4.采购需求:根据服务需求向区已审批的服务对象提供200元/月/人标准的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代办服务、简单体检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7.服务标准:符合《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中“ (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标准”的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上述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应符合《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民规[2018]1号)第四条服务主体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补充,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人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套(每标段),售后不退。

(1)时间:**日至 **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 (略) 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3)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经开区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嘉兴社区旁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1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 (略) 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敖日格乐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联系人:钟菲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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