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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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南京 (略)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地址: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路1号(现有项目厂区内)
  占地面积:在原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在优先保障当地生活垃圾全量处置的前提下,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在生活垃圾焚烧基础上,部分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等作为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的补充燃料,掺烧工业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1600t/d、一般工业固废400t/d(包括100t/d污泥)。总掺烧比例在20%左右。项目保持4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炉不变,故总入炉规模保持2000t/d不变。掺烧干化污泥包括厂内产生或厂外接收的干化后的污泥。掺烧后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ICR+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烟气再循环+SCR”系统处理后,通过高100m的4根集束式烟囱达标排放;飞灰稳定化车间产生的氨,采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和活性炭储仓逸散粉尘通过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及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A/O生化处理系统+UF超滤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膜系统工艺),全部回用。厂区仅设置1个雨排口,位于厂区东南侧处。不设置污水排口,厂内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厂内稳定化处理后经检验达标送垃圾处理场填埋;炉渣属于一般固废,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废机油、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RO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纳滤膜、废脱硝催化剂、废吨袋/吨桶、废铅酸电池、废硒鼓、墨盒、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废石灰浆垢、生活垃圾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
  噪声:本项目不新增设备,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路1号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提取码:gkbq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南京 (略)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地址: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路1号(现有项目厂区内)
  占地面积:在原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在优先保障当地生活垃圾全量处置的前提下,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在生活垃圾焚烧基础上,部分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等作为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的补充燃料,掺烧工业固废后规模为生活垃圾1600t/d、一般工业固废400t/d(包括100t/d污泥)。总掺烧比例在20%左右。项目保持4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炉不变,故总入炉规模保持2000t/d不变。掺烧干化污泥包括厂内产生或厂外接收的干化后的污泥。掺烧后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ICR+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烟气再循环+SCR”系统处理后,通过高100m的4根集束式烟囱达标排放;飞灰稳定化车间产生的氨,采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石灰储仓、飞灰储仓和活性炭储仓逸散粉尘通过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及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A/O生化处理系统+UF超滤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膜系统工艺),全部回用。厂区仅设置1个雨排口,位于厂区东南侧处。不设置污水排口,厂内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厂内稳定化处理后经检验达标送垃圾处理场填埋;炉渣属于一般固废,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废机油、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RO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纳滤膜、废脱硝催化剂、废吨袋/吨桶、废铅酸电池、废硒鼓、墨盒、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废石灰浆垢、生活垃圾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
  噪声:本项目不新增设备,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路1号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提取码:gkbq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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