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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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项目总投资22384.56万元。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许昌春秋楼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建设为项目、许昌灞陵桥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建设项目,本次提升主要内容为园区道路、给水、排水、室外消防、污水系统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保障景区运行安全。要求完成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政策依据

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级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本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 (略) 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 (略) 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许心雨

联系电话:037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项目总投资22384.56万元。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许昌春秋楼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建设为项目、许昌灞陵桥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建设项目,本次提升主要内容为园区道路、给水、排水、室外消防、污水系统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保障景区运行安全。要求完成三国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政策依据

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级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本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 (略) 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 (略) 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许心雨

联系电话:0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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