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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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喷漆线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伏林路1号

建设单位

湘潭永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网环 (略)

项目概况

公司现拟在1号厂区实施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摇臂钻、龙门铣、激光切割机、矿物油净化循环装置等设备,2、淘汰数控车床、卧车、退火炉等生产设备,搬迁现有立车、龙门铣、卷板机等设备至二号厂区。3、取消清洗、漆面打磨工序,将已批复的1间清洗室、1间打磨室改造为喷烘一体式油漆房,另新建1间喷烘一体式油漆房,并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钢板(20000t/a)、混合气(2046t/a)、焊丝(560t/a)、切削液(1200t/a)、油漆(178.8t/a)等。产品方案:金属结构件由原8000t/a增加至17000t/a。生产工艺:数控下料、组件机加工、焊接成型、喷砂、涂装、检验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项目VOCs排放管理:(1)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项目1号、2号、4号、5号和6号为喷烘-体式油漆房,进行调漆、喷漆、干燥工序;3号为烘干房,进行干燥工序,上述操作间均为密闭作业,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过滤棉初滤+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处理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喷砂工序在密闭空间作业,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标准限值,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专用排烟管道排放。加强生产车间各工段废气收集效率,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要求,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工艺过程及设备管线组件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二*苯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61269-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中浓度限值。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机加工粉尘经有效处理,厂界颗粒物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严格执行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按规定配套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略) 、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企业应逐步加强清洁生产,使用VOCs含量更低的原辅材料,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配套管网。生活污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金属边角料、粉尘收集物、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贮存、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U2025-201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喷漆线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伏林路1号

建设单位

湘潭永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网环 (略)

项目概况

公司现拟在1号厂区实施年产17000吨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摇臂钻、龙门铣、激光切割机、矿物油净化循环装置等设备,2、淘汰数控车床、卧车、退火炉等生产设备,搬迁现有立车、龙门铣、卷板机等设备至二号厂区。3、取消清洗、漆面打磨工序,将已批复的1间清洗室、1间打磨室改造为喷烘一体式油漆房,另新建1间喷烘一体式油漆房,并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钢板(20000t/a)、混合气(2046t/a)、焊丝(560t/a)、切削液(1200t/a)、油漆(178.8t/a)等。产品方案:金属结构件由原8000t/a增加至17000t/a。生产工艺:数控下料、组件机加工、焊接成型、喷砂、涂装、检验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项目VOCs排放管理:(1)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项目1号、2号、4号、5号和6号为喷烘-体式油漆房,进行调漆、喷漆、干燥工序;3号为烘干房,进行干燥工序,上述操作间均为密闭作业,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过滤棉初滤+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处理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喷砂工序在密闭空间作业,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标准限值,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专用排烟管道排放。加强生产车间各工段废气收集效率,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要求,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工艺过程及设备管线组件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二*苯确保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61269-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中浓度限值。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机加工粉尘经有效处理,厂界颗粒物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严格执行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按规定配套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略) 、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企业应逐步加强清洁生产,使用VOCs含量更低的原辅材料,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配套管网。生活污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金属边角料、粉尘收集物、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贮存、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U2025-201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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