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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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梅山 (略) 报送的《 (略) 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梅山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境内

建设单位

(略) 梅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略)

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工程是个以灌溉为主,结合乡镇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枢纽工程与灌区工程两部分。工 (略) (略) 新化县境内,资水一级支流渠江中上游河段,水库正常蓄水位449.0m,总库容9500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7.7MW。梅山灌区总灌溉面积64.99万亩,以新建土坪水库和已建的车田江水库为主水源,其中土坪水库主要灌溉灌区内低灌片,车田江水库满足灌区高灌片。灌区工程(土坪水库灌溉)渠道设计流量:渠首设计流量20m3/s,过资水倒虹吸设计流量9.1m3/s,过油溪倒虹吸设计流量4.2m3/s。

枢纽工程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进水口、渠首电站组成。拦河大坝最大坝高113m,坝顶高程453m,坝顶宽度12m,坝长292.5m,共15个坝段;泄洪坝段位于河床部位,采用3孔10×9m表孔泄流;进水口位于右岸12号坝段前段,采用独立塔式进水口,共分5层实现分层取水,塔后接埋管穿过大坝至下游渠首电站;渠首电站位于右岸下游,装机规模7700kw,共3台机组。

灌区工程主体位于衡邵干旱走廊北部地区,范围主要涉及新化县的18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年均引水量9395万m3(其中灌溉供水量8087万m3、乡镇供水量1308万m3)。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渠首设计流量20 m3/s。灌区渠系包括1条总干渠、4条骨干分干渠。干渠总长度61.018公里,骨干分干渠总长度35.007公里,合计96.025公里。渠系主要建筑物型式有明渠(管涵)、隧洞、渡槽及倒虹吸等,另有分水闸、泄水闸、节制闸、渠下涵、公路桥、等其他建筑物若干处。

梅山灌区工程建成后,可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梅山灌区涉及新化县18个乡镇,总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24.84万亩(现状无水利设施灌溉23.26万亩、新增耕地1.5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90万亩,现有水利设施保灌23.25万亩。本工程实施后,可提高灌区灌溉保证率,缓解当地水资源紧缺压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设计水平年2035年,土坪水库向灌区多年平均总供水量9395万m3,占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来水量为2.37亿m3的39.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

(1)施工期

为保护枢纽工程区渠江江段的地表水环境,对于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废水、混凝土系统废水、基坑排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通过采取废污水处理工程措施处理达标后进行循环利用。各施工废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设专人进行维护,避免出现事故排放的情况。

(2)运行期

按规范进行库底清理;管理区生活污水经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禁止外排;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土坪水库库区和受水区污染防治规划。

(3)生态用水

运行期水库最小下泄流量拟通过生态机组发电尾水结合旁通管调节予以保证。设置生态流量在线流量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监控。

二、生态环境

(1)*生生态保护措施

有针对性的采取生态影响避让、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占地破坏;加强施工管理,重点保护评价区的国家Ⅱ级保护动物虎纹蛙、黑鸢、雀鹰、赤腹鹰、普通鵟、斑头鸺鹠和红隼。对位于淹没区的11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采取移栽保护措施,避免本工程施工对其造成破坏。对古树采取迁地保护、就地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快涉水区施工进度,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施工废污水禁止排入下游河道,减少施工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

在坝址及跨资水倒虹吸开展鱼类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建设集运鱼系统过鱼;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

加强渔政管理,实施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保护鱼类资源

三、?大气环境

施工开挖等活动采取湿式作业,对施工区和敏感点区域的公路进行洒水等除尘、降尘措施减少废气和粉尘的排放量,施工人员配带口罩、头盔等防护措施。

四、声环境

优化施工时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降低声源、利用地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先考虑回收,不能回收的运送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含油废物、爆破后残留物等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水土保持

按照主体工程区、工程管理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防治。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在具备植物生长条件的地点可以辅以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包括土地平整、护坡等;植物措施主要包括覆土绿化、植树、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包括机械压实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 (略) 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梅山灌区工程实施可以提高灌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缓解当地水资源紧缺压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旱极区人民的生存环境及区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符合《资水流域综合规划》及其批复、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总体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工程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

梅山灌区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的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建设的“防洪和供水设施”,“ (略) 梅山灌区工程(灌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已取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初审意见,目前正 (略) 自然资源厅;涉及资水新化段安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资江油溪河拟尖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编制《 (略) 梅山灌区工程对资水新化段鳜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资江油溪河拟尖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 (略) 农业农村厅对该保护进行初步审查;涉及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已编写《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油溪河漂流景区梅山灌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已取得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批复;灌区工程涉及孟公镇清泉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歇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横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废水、废气、废渣应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渣弃于保护区以外,避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带来不利影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 (略) 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规定。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占地及渣场、料场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物生境的挤占,施工活动及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驱赶,施工废污水、废气粉尘、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对施工区及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移民安置和基础设施复建工程对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水库淹没对植被、*生动植物和景观资源的影响,水库蓄水及调蓄运行对水文情势、水温和水质的影响,大坝阻隔、水文情势和水温变化对水生生态和鱼类资源的影响等。本报告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能够有效减缓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梅山灌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梅山 (略) 报送的《 (略) 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梅山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境内

建设单位

(略) 梅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略)

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工程是个以灌溉为主,结合乡镇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枢纽工程与灌区工程两部分。工 (略) (略) 新化县境内,资水一级支流渠江中上游河段,水库正常蓄水位449.0m,总库容9500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7.7MW。梅山灌区总灌溉面积64.99万亩,以新建土坪水库和已建的车田江水库为主水源,其中土坪水库主要灌溉灌区内低灌片,车田江水库满足灌区高灌片。灌区工程(土坪水库灌溉)渠道设计流量:渠首设计流量20m3/s,过资水倒虹吸设计流量9.1m3/s,过油溪倒虹吸设计流量4.2m3/s。

枢纽工程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进水口、渠首电站组成。拦河大坝最大坝高113m,坝顶高程453m,坝顶宽度12m,坝长292.5m,共15个坝段;泄洪坝段位于河床部位,采用3孔10×9m表孔泄流;进水口位于右岸12号坝段前段,采用独立塔式进水口,共分5层实现分层取水,塔后接埋管穿过大坝至下游渠首电站;渠首电站位于右岸下游,装机规模7700kw,共3台机组。

灌区工程主体位于衡邵干旱走廊北部地区,范围主要涉及新化县的18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年均引水量9395万m3(其中灌溉供水量8087万m3、乡镇供水量1308万m3)。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渠首设计流量20 m3/s。灌区渠系包括1条总干渠、4条骨干分干渠。干渠总长度61.018公里,骨干分干渠总长度35.007公里,合计96.025公里。渠系主要建筑物型式有明渠(管涵)、隧洞、渡槽及倒虹吸等,另有分水闸、泄水闸、节制闸、渠下涵、公路桥、等其他建筑物若干处。

梅山灌区工程建成后,可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梅山灌区涉及新化县18个乡镇,总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24.84万亩(现状无水利设施灌溉23.26万亩、新增耕地1.5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90万亩,现有水利设施保灌23.25万亩。本工程实施后,可提高灌区灌溉保证率,缓解当地水资源紧缺压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设计水平年2035年,土坪水库向灌区多年平均总供水量9395万m3,占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来水量为2.37亿m3的39.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

(1)施工期

为保护枢纽工程区渠江江段的地表水环境,对于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废水、混凝土系统废水、基坑排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通过采取废污水处理工程措施处理达标后进行循环利用。各施工废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设专人进行维护,避免出现事故排放的情况。

(2)运行期

按规范进行库底清理;管理区生活污水经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禁止外排;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土坪水库库区和受水区污染防治规划。

(3)生态用水

运行期水库最小下泄流量拟通过生态机组发电尾水结合旁通管调节予以保证。设置生态流量在线流量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监控。

二、生态环境

(1)*生生态保护措施

有针对性的采取生态影响避让、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占地破坏;加强施工管理,重点保护评价区的国家Ⅱ级保护动物虎纹蛙、黑鸢、雀鹰、赤腹鹰、普通鵟、斑头鸺鹠和红隼。对位于淹没区的11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立即采取移栽保护措施,避免本工程施工对其造成破坏。对古树采取迁地保护、就地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快涉水区施工进度,缩短工程施工时间。施工废污水禁止排入下游河道,减少施工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

在坝址及跨资水倒虹吸开展鱼类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建设集运鱼系统过鱼;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

加强渔政管理,实施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保护鱼类资源

三、?大气环境

施工开挖等活动采取湿式作业,对施工区和敏感点区域的公路进行洒水等除尘、降尘措施减少废气和粉尘的排放量,施工人员配带口罩、头盔等防护措施。

四、声环境

优化施工时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降低声源、利用地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先考虑回收,不能回收的运送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含油废物、爆破后残留物等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六、水土保持

按照主体工程区、工程管理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防治。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在具备植物生长条件的地点可以辅以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包括土地平整、护坡等;植物措施主要包括覆土绿化、植树、种草等;临时措施主要包括机械压实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 (略) 梅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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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梅山灌区工程实施可以提高灌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缓解当地水资源紧缺压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旱极区人民的生存环境及区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符合《资水流域综合规划》及其批复、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总体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工程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

梅山灌区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的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建设的“防洪和供水设施”,“ (略) 梅山灌区工程(灌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已取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初审意见,目前正 (略) 自然资源厅;涉及资水新化段安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资江油溪河拟尖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编制《 (略) 梅山灌区工程对资水新化段鳜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资江油溪河拟尖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 (略) 农业农村厅对该保护进行初步审查;涉及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已编写《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油溪河漂流景区梅山灌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论证报告》,已取得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批复;灌区工程涉及孟公镇清泉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歇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横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废水、废气、废渣应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渣弃于保护区以外,避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带来不利影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 (略) 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规定。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占地及渣场、料场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物生境的挤占,施工活动及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和驱赶,施工废污水、废气粉尘、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对施工区及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移民安置和基础设施复建工程对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水库淹没对植被、*生动植物和景观资源的影响,水库蓄水及调蓄运行对水文情势、水温和水质的影响,大坝阻隔、水文情势和水温变化对水生生态和鱼类资源的影响等。本报告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能够有效减缓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梅山灌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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