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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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索引号: *MB*L/2024-0015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2-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2-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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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额济纳旗能投 (略) 海关监管区配套300万吨洗煤项目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平安街以北、杭盖街以东、临策铁路以南乌力吉路以西

额济纳旗能投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5882m2。主要建设监管区原煤棚、海关查验房、地泵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其中海关监管区原煤棚54450m2,精煤棚15000m2,矸石棚3960m2,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监管区附属建筑共计8914m2。原煤储运能力为500万t/a,洗煤加工能力300万t/a,剩余200万t动力煤直接销售。项目建设2条洗煤生产线,生产线规模分别为150万/a洗煤,采用“跳汰分选+浮选”的选煤工艺。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74%。

报告表

内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苫盖。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粉尘通过原煤棚采取全封闭彩钢结构管理,顶部设置雾炮装置,除车辆进出外,原煤堆棚均保持封闭,运输车辆卸煤时由移动喷淋雾炮车进行喷雾抑尘,同时车间上方设置雾炮抑尘等方法进行降尘;原煤转运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输煤走廊设置密封刷和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准备车间的筛分、破碎粉尘通过把破碎机、分级筛设在密闭厂房内,在破碎机、分级筛上方各自安装喷淋装置降尘;物料输送及转载点扬尘通过在皮带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设置密封罩并设置喷淋设施,经缓冲沉降及喷淋降尘。洗煤产出的精煤、中煤、矸石、煤泥(沉淀煤泥、压滤煤泥),产品和固废(精煤、煤泥、中煤和矸石)均采用封闭式储煤棚储存。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建设防渗化粪池(30m3)处理设施,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洗选煤泥水进入浓缩池,经浓缩池浓缩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煤泥暂存于精煤棚,定期外售,煤矸石送往内 (略) 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砖,除铁铁锈定期售卖。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收集于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传真电话

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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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L/2024-0015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2-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4年2月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2-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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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额济纳旗能投 (略) 海关监管区配套300万吨洗煤项目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平安街以北、杭盖街以东、临策铁路以南乌力吉路以西

额济纳旗能投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5882m2。主要建设监管区原煤棚、海关查验房、地泵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其中海关监管区原煤棚54450m2,精煤棚15000m2,矸石棚3960m2,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监管区附属建筑共计8914m2。原煤储运能力为500万t/a,洗煤加工能力300万t/a,剩余200万t动力煤直接销售。项目建设2条洗煤生产线,生产线规模分别为150万/a洗煤,采用“跳汰分选+浮选”的选煤工艺。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74%。

报告表

内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苫盖。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粉尘通过原煤棚采取全封闭彩钢结构管理,顶部设置雾炮装置,除车辆进出外,原煤堆棚均保持封闭,运输车辆卸煤时由移动喷淋雾炮车进行喷雾抑尘,同时车间上方设置雾炮抑尘等方法进行降尘;原煤转运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输煤走廊设置密封刷和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准备车间的筛分、破碎粉尘通过把破碎机、分级筛设在密闭厂房内,在破碎机、分级筛上方各自安装喷淋装置降尘;物料输送及转载点扬尘通过在皮带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设置密封罩并设置喷淋设施,经缓冲沉降及喷淋降尘。洗煤产出的精煤、中煤、矸石、煤泥(沉淀煤泥、压滤煤泥),产品和固废(精煤、煤泥、中煤和矸石)均采用封闭式储煤棚储存。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建设防渗化粪池(30m3)处理设施,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洗选煤泥水进入浓缩池,经浓缩池浓缩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煤泥暂存于精煤棚,定期外售,煤矸石送往内 (略) 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砖,除铁铁锈定期售卖。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收集于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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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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